“新18號文”正式發布
(七)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符合相關條件的,可比照國發18號文件享受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具體辦法由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116680.htm(八)為完善集成電路產業鏈,對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封裝、測試、關鍵專用材料企業以及集成電路專用設備相關企業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具體辦法由財政部、稅務總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九)國家對集成電路企業實施的所得稅優惠政策,根據產業技術進步情況實行動態調整。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五免五減半”優惠政策,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并享受至期滿為止。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與企業所得稅其他優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業選擇一項最優惠政策執行,不疊加享受。
二、投融資政策
(十)國家大力支持重要的軟件和集成電路項目建設。對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企業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項目,中央預算內投資給予適當支持。鼓勵軟件企業加強技術開發綜合能力建設。
(十一)國家鼓勵、支持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企業加強產業資源整合。對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企業為實現資源整合和做大做強進行的跨地區重組并購,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支持引導,防止設置各種形式的障礙。
(十二)通過現有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等資金和政策渠道,引導社會資本設立創業投資基金,支持中小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企業創業。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主要支持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企業發展的股權投資基金或創業投資基金,引導社會資金投資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企業采取發行股票、債券等多種方式籌集資金,拓寬直接融資渠道。
(十三)支持和引導地方政府建立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健全知識產權質押登記制度,積極推動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企業利用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進行質押貸款。充分發揮融資性擔保機構和融資擔保補助資金的作用,積極為中小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企業提供各種形式的貸款擔保服務。
(十四)政策性金融機構在批準的業務范圍內,可對符合國家重大科技項目范圍、條件的軟件和集成電路項目給予重點支持。
(十五)商業性金融機構應進一步改善金融服務,積極創新適合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信貸品種,為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企業提供融資支持。
三、研究開發政策
(十六)充分利用多種資金渠道,進一步加大對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發揮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的引導作用,大力支持軟件和集成電路重大關鍵技術的研發,努力實現關鍵技術的整體突破,加快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的產業化和推廣應用。緊緊圍繞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目標,重點支持基礎軟件、面向新一代信息網絡的高端軟件、工業軟件、數字內容相關軟件、高端芯片、集成電路裝備和工藝技術、集成電路關鍵材料、關鍵應用系統的研發以及重要技術標準的制訂。科技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要做好有關專項的組織實施工作。
(十七)在基礎軟件、高性能計算和通用計算平臺、集成電路工藝研發、關鍵材料、關鍵應用軟件和芯片設計等領域,推動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有關部門要優先安排研發項目。鼓勵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企業建立產學研用結合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促進產業鏈協同發展。
(十八)鼓勵軟件企業大力開發軟件測試和評價技術,完善相關標準,提升軟件研發能力,提高軟件質量,加強品牌建設,增強產品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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