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業期待新政細則出臺
1月12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為鼓勵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會議確定了6項政策措施。預計在未來兩個季度中,相關實施細則將會出臺,之后地方政策也將陸續制定完畢。這樣,在今年內,軟件和集成電路行業將執行新的行業扶植政策。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116224.htm“18號文”四兩撥千斤
本次出臺的鼓勵政策措施是為接續2000年我國出臺的《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即著名的“18號文”)。“18號文”雖在過去10年的執行中歷經坎坷,但對中國集成電路產業的發展起到了“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18號文”對產業發展的激勵作用非常顯著。“18號文”頒布后,各地政府都不約而同地把軟件和集成電路行業作為發展地方經濟、招商引資的最重要抓手,競相提出各種優惠政策,例如貸款貼息、大量低價土地供應等。同時,各部委也通過扶植項目給予一些集成電路企業一定的實惠,這些都為集成電路行業帶來了較為有利的綜合發展環境,使集成電路產業在全社會獲得了空前的重視,吸引了大批資金和人才資源投向該行業,最終造就該行業的高速增長,并形成了今天我國集成電路的產業布局。
根據中國半導體行業協會的統計,中國半導體行業銷售額從2000年的186.2億元增長到2010年的1431億元,增長近7倍。“18號文”及相關優惠政策中最為有力的舉措有二:一是在增值稅方面,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實際稅負超過3% 的部分退稅;二是對于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實行進口設備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但這兩項政策措施在實際的落實中都出現了一定的偏差。例如,封裝測試企業接受委托加工的半導體產品不能視為銷售自產產品,故不能享受優惠;雖然有進口成套生產設備等免征關稅和增值稅的政策,但對于某些必須進口的材料和部件還要征收近10%的平均關稅。尤其是在2005年4月廢止了對集成電路企業的增值稅優惠政策,再加上之前的政策在具體落實過程中并不順暢,因此“18號文” 對于集成電路企業來說,所得到的實際扶持并不多。
企業關注增值稅和投融資
正因為“18號文”在歷史上所發揮的作用以及所經歷的優惠條款的變更,使得1月12 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的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獲得行業普遍關注。圍繞新的6項原則性政策舉措,如何在接下來的細則制定上,解決現階段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中的關鍵瓶頸問題是行業關注的焦點。目前,行業最為關注的焦點有二:一是如何解決增值稅優惠問題,二是如何強化投融資支持。
新政中明確提出“繼續實行對軟件產品的增值稅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分別給予營業稅和所得稅優惠”,但對于集成電路企業沒有明確提出增值稅優惠。“對于集成電路企業來說,增值稅的優惠關系到企業的‘活’和‘不活’。”一家國內龍頭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總經理對《中國電子報》記者所言代表了行業企業的呼聲。由于集成電路行業是全球性競爭行業,價格透明,成本的比拼幾近白熱化。有了增值稅的優惠,企業可以活得很好,有毛利、有凈利;但如果沒有,企業的境況就可能逆轉為虧損或生存不下去。因此,集成電路企業都關注,在新政沒有增值稅優惠的情況下,國家會出臺什么舉措來扶持集成電路企業。
實際上,“18號文”在2005年廢止了增值稅優惠后,曾經通過“參照企業的增值稅情況,每年給予某些企業一些項目”的方式來予以補貼,但這種方法存在很多問題。“其一,絕大多數中小企業是拿不到項目的,因此就徹底享受不到優惠;其二,即便是拿到項目的大企業,也不能獲得原先增值稅優惠的全部額度。”一位企業代表說。而且,項目補貼的方式也帶來了暗箱操作和不公平的補貼狀況。為此,企業希望在此次新政中,壓縮通過項目進行彌補的優惠部分,明確通過市場化渠道公平公開地給予企業相應補貼的舉措。
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6項政策措施
•強化投融資支持;
•加大對研究開發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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