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專利授權費過高?高通回應:新標準“加量未加價”
近日,在美國高通總部圣迭戈舉行的媒體溝通會上,高通高級工程副總裁兼技術許可業務(QTL)法律顧問陳立人對高通的專利收費標準等話題進行了解答。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201807/383313.htm
據悉,高通的蜂窩通信標準必要專利許可方案向實施包括3GPP Release 15版本及以下各版本5G NR標準的原始設備制造商(OEM)的品牌手機在全球范圍內按以下許可條款進行許可:單獨使用移動網絡核心專利,品牌單模5G手機的實際許可費率為銷售價的2.275%;以及品牌多模(3G/4G/5G)手機的實際許可費率為銷售價的3.25%。

此外,高通還提供包含高通的蜂窩通信標準必要專利以及非蜂窩通信標準必要專利、總計超過13萬項全球范圍專利申請及授權專利的專利組合的許可,其許可費率對品牌單模手機為銷售價的4%,以及對品牌多模手機為銷售價的5%。
陳立人表示,新的授權不僅包括之前LTE Release11版本標準里涉及的專利,還涵蓋了Release 15版本中LTE-A涉及的專利,同樣的價格卻加入了更多的技術專利,可以說是“加量沒加價”。
高通曾被很多人誤解,被認為在手機上添加一顆鉆石,高通也要收取銷售價格的百分比來收取許可費。對此,陳立人回應稱,這種說法是不對的,高通是按照公布的專利收費標準進行收。同時,高通設定了設備最高值的“上限(天花板)”,如果銷售價格超過了規定的最高價,高通不會對超出的部分進行收費,而只收“上限(天花板)”價格以下的部分。而高通設定的最高銷售價格的上限是400美金。
“不同的企業有著不同的收費標準,但是總體的原則就是要遵循既要保護知識產權又要注重市場,而高通的專利收費標準是經過市場檢驗的結果。” 陳立人表示。
對于高通按照整機進行專利收費這一行為,陳立人表示,從許可模式來看,高通是基于專利組合進行專利組合許可,這樣做的原因有三點:首先高通擁有的專利數量巨大且涉及的技術領域非常復雜和廣泛,逐項專利授權的方式不現實;其次,根據3GPP IPR Policy,強調系統適配(System compatible),而芯片層面是沒有辦法體現所有的技術的,只有整臺設備才可以體現所有的技術;第三,高通并不是第一個采用此種技術許可方式的公司。“業內蜂窩通信技術的專利,如果進行專利許可,全部都是按整機來進行許可。”
此外,陳立人還澄清了高通在自動駕駛和物聯網領域的收費模式和標準。自動駕駛將以汽車中的通訊裝置(MTU)的價格為基數,收取不超過5%的許可費用。此外,高通對于支持4G NB IoT/eMTC的M2M模塊的許可費為50美分/每單元。

截至目前,高通在研發領域投入的資金510億美金,從2006年開始研發比例占收入的20%以上,全球共有345家以上知識產權授權轉讓方,使用高通知識產權轉讓的設備累計超過100億,而這個數量還在上升。在高通總部大樓里面,有一面久負盛名的專利墻,而這只是高通全部專利數量的1%,其在全球申請和擁有的專利超過13萬項。
陳立人稱,“長期堅持持續創新,才擁有了專利技術,收取專利費用體現的是這一項專利技術的價值,同時也是在保護知識產權。”
附:高通5G NR專利許可費率條款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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