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羅生門上演:高通訴魅族侵權索賠5.2億元,魅族表示不服
6月28日,魅族科技在北京召開媒體溝通會,就前幾日高通控告魅族專利侵權訴訟進行回應。一周之前,高通公司一紙訴狀將魅族告至法院,稱魅族侵犯其3G、4G通信技術專利,索賠5.2億元人民幣。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201607/293622.htm“看似高通、魅族兩家針鋒相對,但其實這只是一場頗為溫和的訴訟。”在業內人士看來,這場官司很可能會以雙方和解告終,但雙方博弈的過程說明,我國手機廠商專利保護意識和環境都還有很大提升空間。
黃章有點犟
“高通公司已經在很長時間內,窮盡了能夠用的幾乎所有的途徑,試圖與魅族進行正常的、善意的商業談判。但是非常遺憾的是,魅族的態度和舉動,向我們表明他們缺乏通過誠信談判與高通在整改方案條款的基礎上達成專利許可協議的意愿。”對于起訴魅族的原因,高通公司發言人對《IT時報》記者回應。
目前,高通已經和國內100多家手機廠商簽訂協議,除了魅族之外,目前尚未與高通簽署協議的手機廠商還包括OPPO、vivo和金立,在IDC第一季度全球出貨量數據中,OPPO、vivo已經進入名單前五。為何單單只對魅族提起訴訟,高通公司全球副總裁趙斌表示,與魅族消極態度不同,OPPO、vivo等手機廠商,雖尚未敲定協議,但雙方談判正在推進中。
“因為我們不依靠高通。”在魅族召開的上述溝通會上,魅族科技副總裁李楠認為與高通的談判,他們手中握有一些籌碼。魅族是一家幾乎沒有采用高通芯片方案的手機廠商,李楠告訴媒體,之所以談判如此艱難,就是因為跟高通談判的合約是一個黑盒子,不能與人說里面的內容,也看不見其他廠商黑盒子的條約,他們認為這樣的談判已經違背“公平、合理、非歧視”原則。
“之前從未交過這筆費用,又自認有些籌碼,再碰上魅族領導人(指魅族創始人黃章)脾性也有些犟。”手機及IC行業分析師孫昌旭認為,以上都是此前談判無進展的重要原因。
“華為也是一家不使用高通芯片方案的手機廠商,但是由于華為本身通信專利積累較多,并與高通交叉授權,所以很早就簽好了授權協議。”業內人士表示,魅族的立場恐站不住腳。
雖然整件事看來對魅族不利,但是從長遠來看,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從戰略上來說,魅族一直有心進入高端市場,但要進高端市場,高通驍龍芯片將幾乎是唯一的選擇。這次解決歷史遺留的專利授權費問題,將為魅族與高通后續談判掃清障礙。”
專利收費標準
獲得發改委認可
配置相同僅內存不同的兩款手機,64GB的手機因為售價高,因此支付的專利費用要比32GB的手機高,“為什么要為32G內存多付出專利費?”在魅族媒體溝通會上,李楠質疑道。
高通的專利費收取是以整機的銷售額為基準的,這并不是一個新話題。去年因違反《國家反壟斷法》遭到60億罰款之后,高通與發改委達成和解,并拿出一套《整改方案》,核心內容顯示對于獲得高通3G和4G基礎專利授權,并只銷往中國市場的品牌設備,高通授權費收取標準:3G設備為5%(包括3G/4G多模式設備),4G設備為3.5%(包括3模LTE-TDD設備),專利費率計費基準為手機出廠價格的65%。
這意味,粗略估算,一部魅族pro 6 需要繳納的專利費是:2499元×65%×5%=81元。高通的這一方案去年得到了發改委的認同,且目前已有超過100家中國公司接受了上述整改方案條款。而在這場訴訟中,高通對魅族的賠償訴求是5.2億。
“魅族多年來一直使用高通的技術,卻沒有支付相應的費用。高通向魅族索賠5.2億元,相較魅族實際上需要支付的多年累計起來的專利費,已經打了很大折扣。”趙斌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
孫昌旭分析,國際上專利授權費的收取大部分都是以整機銷售價格為基數。手機聯盟秘書長王艷輝也表示:“雖然有不合理的地方,但這樣的收取方式已經是行業慣例,愛立信、華為均是如此。”
除此之外,孫昌旭也并不認為5.2億賠償或者5%的收費標準過高。“這是行業平均水平。不過5個點并非是固定的,不同廠商收費并不相同,各家均可以自己商談,不過,‘出貨量越大、點越低’是肯定的。”此外,高通還有一些獎勵措施,比如銷量達到一定級別,會有返點。
對此,魅族認為,希望高通能公布其他的合約內容,這樣才能保證自己的合約公平合理。“談判不順利固然遺憾,但是按照不平等的標準繳納費用是錯上加錯。”李楠表態。
專利費轉嫁消費者?
“魅族最終專利費一定是要交的,而無論專利費用是多少,最終都會轉嫁到消費者頭上。”李楠說道。
對于手機廠商會不會最終將專利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這一問題,孫昌旭給出的答案是否定的,“短時間內國產手機市場競爭依舊激烈,不會貿然漲價。”不過,長遠來看,王艷輝認為,國內銷售的手機終究會在價格上有所浮動,因為專利戰已經開始,國產手機廠商的專利費將會越交越多。
目前,國內的國產手機廠商一般只給高通交專利費,“部分廠商如華為、中興因為與Nokia、愛立信等簽署了交叉專利授權協議得以進軍歐美。歐美業界這些年來一直詬病部分在華銷售手機拒絕繳納專利費的現象。”王艷輝進一步分析,“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并非不完善,只是相應處罰力度較輕,這直接導致了在中國專利侵權成本較低,此次高通和魅族的官司正在拷問中國的專利保護執法力度。一旦高通的訴訟獲得法院支持,也就意味著大陸專利制度會逐步向歐美靠攏。”但他強調,專利保護固然重要,但也要把握度,如果大多數專利訴訟被認可,可能會出現專利費超過手機售價三成的極端情況。顯然,這是中國手機產業鏈和消費者都難以接受的。
來自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6月26日,魅族提交的專利申請中,發明公布數為572件,發明授權數28 件,實用新型數44件,外觀設計數153件。但與小米相比,魅族的發明公布數不足小米的12%(4841件),發明授權數不及小米的8%(346件),實用新型數不及小米的14%(319件),僅外觀設計數與小米相當,約為后者的77%(199件)。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認為,小米成立不過才6年時間,這些數據可以看出成立已有13年之久魅族,對知識產權,尤其是專利是不夠重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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