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開放或不利于本土IC設計企業成長
5月26日,大唐電信發布公告稱,全資子公司聯芯科技將與高通合作,成立合資公司瓴盛科技,瓴盛科技的業務將聚焦低端手機芯片市場。在這則消息傳出后,中國科學院微電子研究所所長葉甜春在其微信上做出評論:“合資定位竟然是低端,這是引狼入室打亂仗。目標恐怕不是聯發科而是展訊。國字號資本不應該干這事。”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201706/359969.htm
隨后,網絡上關于瓴盛科技能否算是高通的皇協軍發起了正反方面的論戰。雖然皇協軍的說法有待商榷,但本次大唐聯芯與高通合資,不僅無法借機掌握高通的核心技術,還會對本土企業造成巨大沖擊。
瓴盛科技極有可能成為高通的代理人
就大唐聯芯與高通合資成立瓴盛科技主攻低端手機芯片的現實看,本次合資極有可能使瓴盛科技成為高通的代理人。

眾所周知,高通的主營業務主要為芯片業務和專利授權業務。其中高通的專利授權業務一度非常霸道,比如廣為人知的“專利反授權”和“高通稅”,而這也是發改委對高通開出巨額罰金的原因之一。高通過去之所以如此霸道,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其具有較高含金量的通信專利。
而本次大唐聯芯與高通成立瓴盛科技,主攻低端手機芯片,基本上就只涉及高通芯片業務中的低端手機芯片部分。換言之,瓴盛科技很難獲得高通的通信專利,更不可能形成通信技術的研發能力,去爭奪通信標準制定的話語權。

那么,是否會發生高通將核心技術轉移給合資公司的情況呢?發生這種情況的概率是非常渺茫的。高通處于自身利益考慮,樂意在中國找一個代理人,但卻絕不會轉讓核心技術,在中國培養一個競爭對手。何況美國政府是一道跨不過去的坎——信息產業大部分核心技術掌握在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中,美國對中國的遏制策略是長期國策,對于真正重要的信息產業核心技術,即使高通希望轉讓技術,美國政府也不可能同意。

必須指出的是,在一段時期內,瓴盛科技只會成為高通的代理人,扮演高通低端芯片分銷商的角色。原因何在呢?
雖然低端手機芯片開發的門檻并不高,但畢竟還是有一定硬性條件的,比如持有一定通信專利,具備開發5模基帶的能力,一個具有戰斗力的技術團隊。

然后瓴盛科技的問題就在于,大唐聯芯在去年把手機芯片研發團隊已經解散了,手機芯片這塊主流市場已經被放棄,很多員工分流到小米的松果電子,現在主要產品是物聯網或者行業性應用方面的產品。在缺乏一個強有力的技術團隊的情況下,合資公司要想形成開發手機芯片的能力需要時間和具體項目實踐去錘煉。
技術主導權極有可能掌握在高通手中
根據公開消息,合資公司注冊資本298460.64萬元,其中聯芯科技以立可芯全部股權出資72027.60萬元,占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24.133%;高通控股以現金形式對合資公司出資72027.60萬元,占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24.133%;建廣基金以現金形式對合資公司出資103396.50萬元,占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34.643%;智路基金以現金形式對合資公司出資51008.94萬元,占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17.091%。

雖然從注冊資本占比來看,中資處于主導地位,但合資公司的技術主導權極有可能掌握在高通手中。原因就在于絕大多數境外科技公司只向國內企業提供技術授權,而非完全轉移知識產權。而且技術授權的范圍僅僅是國內企業能夠合法地使用國外企業的知識產權,但國內企業并不真正擁有該知識產權。以汽車產業為例,合資車企可以使用國外技術,但是即便修改圖紙上的一條線也必須要層層上報外國公司審批,這就堵死了中國工程師通過修改原始設計,逐步吃透技術的發展之路。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