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備戰OLED專利博弈
凝結科研人員心血的OLED專利豈能束之高閣?要實現專利的最大價值,就必須讓其接受市場考驗。那么,讓專利邁入市場大門之前,該做好哪些功課呢?就此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電學發明審查部半導體一處副處長蔚文晉為專利權人及企業支招——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144953.htm目前,我國OLED專利運用的活躍程度并不高。“這是因為OLED產業當前還處于發展初期,市場容量比較大,大家得以暫時性地專注于各自的領域。隨著產業規模的不斷擴大,知識產權轉移、轉化的驅動力會更強,各專利主體之間的競爭和摩擦勢必會不斷增多。”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電學發明審查部半導體一處副處長蔚文晉說。
雖然現在處于OLED專利深度博弈前期,但從我國整體上不斷強化的OLED專利運用和保護意識來看,我國OLED專利競爭必然會逐步顯現。從哪些方面可以看出我國OLED專利運營意識的強化呢?蔚文晉分析:“首先,我國OLED專利申請量持續增加,而且不僅在國內,還向歐、美、日、韓等國家及地區以PCT形式進行海外專利申請。再有就是在多類型的OLED產業聯盟中,開始出現了專門的知識產權聯盟,比如北京市成立的OLED知識產權聯盟。”
那么,在參與OLED專利博弈前,需要做好哪些準備呢?蔚文晉介紹,專利申請戰略的核心問題是市場的占有,所有專利申請最終要演變成取得市場份額的行動,而合作和訴訟就是這一行動的兩種主要方式。在專利申請之前,專利權人就要抱著比較明確的“用”的目的,而不是為了申請而申請。
“一旦進入OLED專利博弈,首先必須樹立這樣一個意識,那就是——沒有永遠的對手,也沒有永遠的朋友。”蔚文晉指出。他給記者講了這樣一個例子:2011年6月,臺灣企業友達光電在美國北加州、德拉威州及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3處同步提出請求,指控三星及其3家客戶侵犯友達光電關于OLED面板的10項專利權,要求ITC下令,禁止在美國進口或銷售涉嫌侵犯其專利權的設備。
令人詫異的是,這兩家訴訟對手竟是存在專利交叉許可協議的合作者。“盟友”為何會產生糾紛?蔚文晉解釋,某專利在一個國家的申請可以保護其專利持有人在該國的權益不受侵犯,卻不能確保在其他國家或地區受保護。其次,交叉許可的雙方往往只針對一個或幾個技術分支的相關內容達成交叉許可協議,但是對自身具有絕對優勢的技術分支并不進行專利權交叉許可,其權益不容侵犯。因此,哪怕是合作對象,一旦發生侵權,訴訟依然不可避免。蔚文晉給出了幾個OLED專利合作的竅門:在合作前,一定要摸清對方“家底”,做到知己知彼;企業間應注重聯合,建立并做大專利池,形成專利聯盟,把“小船”變成“大船”,以提高抗風險能力,以免后期被動;一定要認識到所有合作都只是暫時的,不能依賴于合作,自己倘若停滯創新,合作關系必然不會穩定和持久。
在專利訴訟方面,蔚文晉強調,一定要充分抓住當前OLED專利訴訟較少的戰略機遇期,在做好自己所擅長的專利技術的情況下,盡可能地擴展專利面、積極布局,進一步固化、改進成果,提高專利訴訟的應對能力;產業界也要互相合作,共同進行一些專利布局,企業也應加強同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進一步提高創新能力以應對專利訴訟危機。“另外,在做大以前,企業還是應該多以合作為主。從國外一些成熟企業間的OLED專利訴訟來看,其最終結果往往是以利益平衡下的新合作收尾的,絕對會避免‘兩敗俱傷’。”蔚文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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