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在芯片等領域充分發揮央企采購使用的主力軍作用
8月6日,國務院國資委、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規范中央企業采購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在衛星導航、芯片、高端數控機床、工業機器人、先進醫療設備等科技創新重點領域,充分發揮中央企業采購使用的主力軍作用,帶頭使用創新產品。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202408/461783.htm此前7月底,國務院國資委財務監管與運行評價局負責人劉紹娓曾公開表示,下一步將指導中央企業緊盯新一輪技術革命和產業變革方向,在本輪大規模設備更新中發揮表率引領作用;未來五年,中央企業預計安排大規模設備更新改造總投資超3萬億元。
在強化采購尋源和供應商管理方面,《意見》明確,充分利用全國企業采購交易尋源詢價系統等數智化手段,廣泛開展尋源比價等;對供應商實施量化考核,綜合供應商考核結果及資質信用、管理水平、創新能力等,分級管理供應商,深化與優質供應商長期穩定合作等。在加大集中采購力度方面,《意見》提到,大力推廣標準化設計、標準化選型,整合同類型需求,積極推行集中采購,增強企業議價和協調能力、提高整體效益。
在提升采購數智化水平上,深化電子采購系統應用。支持中央企業電子采購與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融合發展,依托電子采購交易網絡搭建交易平臺,實現業務公開、過程受控、全程在線、永久可追溯。
此外,對于原創技術策源地企業、創新聯合體、啟航企業等產生的創新產品和服務,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以及《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在兼顧企業經濟性情況下,可采用談判或直接采購方式采購,鼓勵企業預留采購份額并先試先用。而對于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采購活動時,僅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中央企業不得設置歧視性評審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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