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號文”大限將至 新政難產令芯片企業熱情陡降
中國半導體產業何時景氣雖難以預測,但尚能通過分析產能利用率而略知一二。與之相對比,“18號文件”替換政策出臺雖是人為可控,但出臺時間卻是神仙難測。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105549.htm2010年剛一開年,國內外半導體產業形勢的反差就令業界人士揪心不已。
1月4日,來自美國半導體行業協會的報告顯示,去年11月,全球芯片銷售額同比上漲8.5%,至226億美元,這是自2008年9月經濟衰退以來半導體月度銷售額的首次增長。市場調研公司iSuppli預測中國半導體市場有望在2010年大力反彈。
半導體制造業一度被視為國民經濟的一大支柱,“18號文件”作為我國政府對半導體企業的扶持政策應運而生,2010年,文件即將到期,業界預期新“18號文件”會伴隨著半導體行業的復蘇適時出臺。但令人遺憾的是,新文件至今蹤跡皆無。
坎坷命運
2009年12月,工信部部長李毅中在2010年全國工業和信息化工作會議上的報告中,確定了半導體行業將仍是今年信息產業領域的發展重點之一:“加大對集成電路、新型顯示器件、專用電子設備和材料、基礎軟件等領域的支持,實現關鍵技術自主可控。調整電子信息制造業產品結構,努力擴大國內市場……”
早在1986年,國家實行了免征進口關稅和產品增值稅等優惠政策推動半導體產業的發展。1994年的稅制改革中,取消了這些優惠政策,國內芯片企業一度陷入低迷。后來,由當時的國家經貿委政策司與原信息產業部組成聯合小組,起草了新優惠政策條款《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并于2000年6月24日發布,即“18號文件”。該文件規定:對在國內市場銷售的芯片產品征收17%的增值稅,但對芯片企業稅賦達到6%的增值稅實行即征即退,這對芯片企業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鼓勵作用。2001年,“18號文件”加入補充條款,包括對部分芯片企業稅賦達到3%的增值稅實行即征即退以及其他優惠政策。
然而,就在同年12月,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不久,“18號文件”遭到第一次國際訴訟。
向世貿組織提起訴訟的美國芯片企業指出,中國對進口芯片產品征收17%的增值稅,而中國國內企業卻可以享受14%的退稅,這種做法違反了世界貿易組織的國民待遇原則。隨后,美國半導體協會發表聲明,“半導體工業呼吁中國遵守承諾,廢止對所有半導體施加的歧視性增值稅。”
國家相關部委隨即成立了聯合課題組,對“18號文件”及補充條款中的增值稅政策進行研究,有意將增值稅降至13%,美方繼續施壓。直到2004年7月,中美雙方就爭議問題簽署諒解備忘錄,中國政府承諾于2005年4月1日正式取消“即征即退”等規定,美方同意撤回訴訟。
此后,國家開始著手制訂新政策,并通過財政撥款設立10億元專項創投基金扶持半導體產業。2005年,消息稱新政策將在該年8月正式頒布,但未果。2006年,消息稱配合新政策落實的《軟件與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條例》大體框架已經確定,有望在下半年正式出臺,仍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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