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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第十八屆學生電子電腦大賽電子賽競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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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時間:2007-03-29 來源:電子產品世界 收藏
        一.自選電子設計制作賽(本科組、大專組)
        (一)競賽模式
        按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賽模式進行。即:每隊3人,分本科組和大專組,本科的學生不可以參加大專組競賽,大專的學生可以參加本科組競賽,連續四天三晚,從四道考題中任選一題,按賽題要求設計、制作出能演示預定功能的一件作品,并撰寫設計報告。由評審委員會評選出參賽隊一、二、三等獎和團體總分獎。
        參賽對象:全省各高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學生、大專學生;
        競賽時間:2007年5月27日上午8:00至5月30日晚8:00;
        競賽地點:各參賽學校自設賽場,“活動中心”派巡考員到賽場主持和監考;
        (二)競賽工作流程和規定
        1.命題(2007年5月20日前)
        本科組由“活動中心”邀請國內專家統一命題,共為四題,參賽隊任選一題。大專組由“活動中心”邀請省內專家命六道題,從中選四道為賽題,參賽隊任選一題。賽題由省教育廳高教處密封掌握,競賽時,統一時間在賽場當眾拆封。
        2.各校組隊報名(報名截止時間:2007年4月30日)
        各校從網上下載報名表,報送參賽隊員、指導老師(注明所指導的參賽隊)、領隊、巡考員及聯絡員名單。凡報3個以上(含3個)參賽隊(每隊3名學生)的學校,可獲得參評團體總分獎資格,并可推薦1名專家(非指導老師)為評委候選人,經“活動中心”審批后聘請為評委。
        報送報名表后各類人員名單不得更改。
        3.巡考員會議(2007年5月25日)
        “活動中心”5月25日上午派員到省教育廳高教處領取密封試卷。5月25日下午2:30在“活動中心”(南昌大學科技學院會議室)召開巡考員會議,分發巡考證和密封試卷,宣布巡考紀律,討論巡考事宜。巡考員的食宿由設考場的學校負責(由聯絡員具體安排),途中交通等費用由派出學校負責。
        4.競賽實施(2007年5月27日上午8:00開始)
        竟賽場地由設考場的學校安排,元器件由參賽學校自行準備,若賽題要求特殊設備或稀有器件,“活動中心”將提前發布告示,參賽者可上網查詢,網址www.jxecstac.com
        5月27日上午7:45前參賽隊員進入賽場,參賽者必須攜帶參賽證、學生證。巡考員在本校聯絡員陪同下到達賽場,根據參賽隊員名單驗看學生證、參賽證,檢查考場準備情況,宣布考場紀律。
        5月27日上午8:00,全省各考場同時開賽。巡考員當場啟封題卷,分發給各參賽隊,開始競賽。在競賽的四天三晚期間,各參賽隊獨立作業,老師不得指導,各校自行負責有關實驗器材、設備的保障。
        5.競賽結束(2007年5月30日晚8:00)
        5月30日晚8:00競賽結束,各參賽隊的參賽作品由巡考員當面密封,并按規定填寫有關表格。贛州市區考場當晚由巡考員和聯絡員共同送往江西理工大學,并當場清點簽字交接;其它考場5月31日必須送達江西理工大學并辦理簽字交接。
        (三)評分評獎(2007年6月2日)
        1.本賽評委于5月31日下午5:00前到江西理工大學報到,組成評委會,學習評審標準,未按時報到者取消評委資格。6月2日開始評審,參賽隊(可派代表)到場操作和答辯(順序和日期另行通知)。
        2.評獎項目
        參賽隊獎:按每個賽題參賽隊總數的6%、10%、15%評出參賽隊一、二、三等獎。獲一等獎的參賽隊指導老師(每隊指導老師限2名以內)發給相應證書(根據贛教高字[2003]44號文件規定,可享受省教學成果三等獎的待遇)。
        團體總分獎:分本科組和大專組采用積分方式計算。
        各賽題一、二、三等獎獲獎參賽隊分別計分15分、8分、3分。
        每個學校所有獲獎參賽隊的計分之和為該校團體總分,按總分高低評出本賽團體總分獎,如總分相同,以獲一等獎項數多的為勝;再相同,以獲二等獎項數多的為勝,以此類推,直至分出名次為止。參賽隊少于3個的學校,不能參加團體總分評獎。{{分頁}}
        二.現場電子設計制作賽(本科組、大專組)
        (一)競賽模式
        由“活動中心”統一命題,統一提供元器件、萬能板,參賽選手自帶制作、檢測工具和焊錫,全封閉式連續七個半小時集中競賽。每位選手在現場按賽題要求設計并制作出一件電子作品,按題意要求寫出設計報告。本賽評委會按評分標準對每件作品和設計報告流水評分,按綜合得分排列名次,評出個人一、二、三等獎和各組團體總分獎。
        參賽對象:全省高校在校本、專科學生
        競賽時間:2007年5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競賽地點:南昌大學科技學院
           (二)競賽工作流程和規定
        1.各校報名(報名截止時間:2007年4月30日)
        各校從網上下載報名表,正式打印蓋章報送參賽選手、指導老師和領隊名單,并按規定標準交納參賽費用。凡報20名以上(含20名)參賽選手的學校可獲得參評團體總分獎資格,并可推薦一名專家(非指導老師)為評委候選人,經“活動中心”審批后聘請為評委。
        報送報名表后,各類人員名單不得更改,未按時報送指導老師名單的一律不補報。
        2.競賽實施(2007年5月19日上午9:00開始)
        各校參賽選手按抽簽號確定賽場和賽位,攜帶參賽證、學生證、制作檢測工具(電烙鐵、歐姆表等)和焊錫絲,并可帶《電工電子實踐指導》一書進入賽場,同時關閉手機。監考老師嚴格檢查、核對參賽證和學生證。
        需要《電工電子實踐指導》一書的學校,可與“活動中心”聯系,聯系電話:13707918421,0791-7183910。
        參賽學校不得邀請本賽命題、評審負責人進行輔導。
        競賽連續七個半小時封閉進行,自備午餐和飲料在考場用餐。若要求臨時離開考場時,須經監考老師允許。非經總監考批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賽場,不準傳遞資料和紙條,不準打電話、接發短信。
        3.競賽結束(5月19日下午4:30結束)
        競賽結束時間一到,參賽選手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向監考老師當面封存作品和設計報告并簽字后交給監考老師。提前完成者不加分。
        監考老師應及時將參賽作品和設計報告送賽場保管室,并簽字辦理交接手續。
             (三)評分與評獎(2007年5月20日)
        1.全體評委于5月19日下午5:00前到“活動中心”辦公室(南昌大學科技學院內)報到,19:00開會,研究和熟悉評分標準,沒出席會議者不能參加評審工作。5月20日上午8:00開始評審。
         2.評獎項目
        參賽選手個人獎:根據作品得分高低,分本科組、大專組,按參賽人員總數的6%、10%、15%分別取一、二、三等獎。獲一等獎選手的指導老師發給相應證書(根據贛教高字[2003]44號文件規定,可享受省教學成果三等獎的待遇)。
        團體總分獎:列每校參賽隊員前20名的成績之和為該校團體總分,按總分高低評出本科組、大專組團體總分獎,如總分相同,以獲一等獎人數多的為勝;再相同,以獲二等獎人數多的為勝,以此類推,直至分出名次為止。參賽隊員不足20人的學校,不能參加團體總分評獎。{{分頁}}
         
        三.報名表樣式及填表說明
        (一)報名表樣式
        江西省第十八屆本科組、大專組自選電子設計賽報名表
        學校名稱:(蓋章)                 報名隊數:
        領隊老師:                        聯系電話:
        巡考員:                          聯系電話:
        聯 絡 員:           聯系電話:             手機:
         
        參賽組別
        姓 名
        性別
        指導老師
        指導老師聯系電話、手機
         
         
         
        1
        2
         
         
         
         
         
         
         
         
         
        1
         

        2
         
         
         
         
         
         
        江西省第十八屆本科組、大專組現場電子設計賽報名表
        學校名稱:(蓋章)                      報名人數:
         
        領隊老師:                                    聯系電話: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手機:

        序號
        姓  名
        性別
        指導老師
        參賽組別
        備  注
         
         
         
         
         
         
         
         
         
         
         
         
         
         
         
         
         
         
         
         
         
         
         
         
         
         
         
         
         
         

         (二)填表說明

        1.關于指導老師人數的規定:自選電子設計制作賽每隊指導老師限二名以內。現場電子設計制作賽,如實行統一指導,指導老師限三名以內,請填寫在表格內指導老師欄;如分別指導,每位學生的指導老師限一名,請填寫在表內相應的指導老師欄內。
        2.指導老師必須在上交報名表時同時填報,如未填指導老師視為自動放棄指導老師獲獎證書資格,補報無效。
        3.參賽學生和指導老師姓名務必核對,確保準確。如有誤,恕不承擔更換獲獎證書責任。
        4.報名表須電腦打印、蓋公章后,寄(交)“活動中心”。
        5.有關電子設計制作賽事宜還可見“活動中心”網站www.jxecsta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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