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社:三星掌門人李在镕獲刑2年半 當庭被捕
海外網1月18日電據韓聯社報道,當地時間18日下午,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對李在镕“親信干政”案二審重審宣判,判處其2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李在镕當庭被捕。此前檢方要求法院判處9年。李在镕現年52歲,是三星電子副會長、三星集團實際掌門人。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202101/422184.htm 根據檢方指控,2017年2月,李在镕涉嫌向韓國前總統樸槿惠和崔順實行賄,以助其繼承經營權,行賄金額高達298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75億元)。
資料圖:樸槿惠與李在镕資料圖:樸槿惠與李在镕
一審法院認定李在镕的部分行賄罪成立,并判處有期徒刑5年,二審法院則作出有期徒刑2年半、緩刑4年的判決。李在镕當庭獲釋。2019年8月,韓國最高法院在終審判決中,撤銷二審法院對李在镕和其他涉案人樸槿惠、崔順實所作的判決,將該案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海外網劉強)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