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團無人配送車撞上私家車,無人車被判全責:「機動車」違規駛入非機動車道
大數據文摘作品
作者:Mickey
“正常行駛的車輛被無人車撞上了怎么辦?只能自認倒霉?”
最近,送貨無人車越來越多,方便的同時也給本就擁擁嚷嚷的街頭增加了一些風險和問題,如果無人車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碰撞,責任如何判定?
近日,北京首起無人配送車事故,就在順義發生。
10月9日,有微博用戶發布消息稱,其私人車輛與美團無人車發生碰撞,并表示,“請問正常行駛的車被這車撞上了怎么辦?只能自認倒霉?” 同時,這名用戶還表示,如果是正常車輛,這種情況下肯定會踩剎車,而無人車“橫沖直撞”。事故發生后,還遮擋車輛,不允許拍攝視頻。
原微博已刪除,圖源“賽博汽車”
從該微博用戶發布的圖片可以看到,白色車輛前方有明星碰撞痕跡,無人車的黃色漆有一些蹭到了白色車頭上。
美團官方回應稱,當時無人車在道路輔路行駛,正直行過馬路,遇到社會車輛從道路另一側駛來,意欲右轉,無人車在路中啟動緊急制動停止,但社會車輛并沒有剎住,撞到了無人車。美團表示,該路段不允許機動車行駛,這是其被判定負全責的主要原因。
碰撞現場圖。圖片來源:車主微博
事故發生在北京順義的一個T字路口,從現場照片來看,該配送無人車是美團自研的最新型號魔袋20。
據美團此前相關新聞稿件,涉事無人配送車是新一代自研L4級別自動駕駛無人配送車,今年4月,這款新型無人配送車就已經在北京順義正式落地。根據美團相關人士透露,新一代無人配送車的生產制造流程部分使用了汽車行業標準,基本實現車輛的線控化、數字化、一致性等要求。新車型裝載量達150kg,容積近540L,配送時速最高45km/小時,為了保障安全,速度基本控制在20km/h。
對此事故,美團在10月10日回應賽博汽車問詢,稱“我們愿意配合對方去滿足其賠償需求,遵從交警的判決結果,但今天對方有一些新的需求,美團正在積極跟對方溝通中。”
無人車被判定“機動車“,違規在非機動車道行駛
事故發生后,車主也隨后發布了交警發布的處理文件:無人車有不在機動車道行駛的過錯,為全部責任。不過,事故認定書中也同樣備注:“責任當事方:駕駛微型客車(無號牌)、(無交強險)”。
很顯然,在保險和事故認定兩個步驟,對于無人配送車是否是「機動車」的認定,出現了明顯的分歧。
那么,無人車事故到底該如何判定呢?
在相關新聞稿下,網友們也進行了激烈的爭論。
比如有微博網友就指出,這樣的事故,最大的問題是,沒法扣分。
也有網友為無人車鳴不平,不能因噎廢食,表示如果是輛非機動車,大概率還是可能被撞。
無人車事故定責,任重而道遠
為無人車事故定責一直以來都不是個簡單的題目。
早在2018年,MIT、哈佛、加州大學爾灣分校、法國圖盧茲大學的一個聯合研究小組,就致力于通過定量研究的手段,了解人們在面對無人車事故時的態度,并且發布了一份研究成果。
大數據文摘公眾號后臺對話框回復“背鍋”下載這篇論文。
論文作者來自腦和認知科學、心理學、經濟學等多個不同領域,MIT火爆的無人車課程講師Sydney Levine也是作者之一。
先說MIT聯合研究小組通過向2583個人發放3次調查問卷得出的結論:
進行了錯誤干預的駕駛者是過失方,無論是人還是機器駕駛;
如果人機同時錯過有效干預,輿論對機器更包容,人類司機的疏忽更受關注。
盡管人們對無人車的普及可能存在著許多心理上的障礙,但這一研究結果表明,對混合駕駛模式下的事故,公眾一般不會做出過度反應。
研究人員指出,僅僅在一種條件下,公眾有可能產生過度反應,機器受到的責備會大于人類:機器做出了“錯誤干預”。
在這種駕駛模式中,人類并沒有義務去糾正機器犯的錯誤。也就是說,機器的工作是糾正人類可能犯下的錯誤,但如果機器犯了錯誤,人類沒有糾正的義務。(僅在“H-M”模式下如此。“M-H”模式下,當機器發生故障時,糾正故障始終是人類的責任。)
這次針對博主所說:無人車剎車不明顯,或許是員工遙控的行為。美團也表示,在車輛制動未果后,遠程安全員想要避免事件發生,進行了操作,但最終沒有實現。
盡管在研究中進行了一些系統的簡化,但這一研究結果也能反映出一定的公眾言論效應。公眾傾向于將注意力集中在人類駕駛員的極度疏忽上,因此將責任歸咎于人類駕駛員而不是機器。
最后,如果你對這類“定則”問題感興趣,這里還有一個MIT開發的小游戲,你可以自己試試看在一些兩難情景下,你會怎么操控這架無人車,也能充分體驗到,在給無人車制定行事規則和定責時,到底有多么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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