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終端業務出售內因:換件過冬"棉襖"
華為出售其估值超過20億美元的手機終端業務部門目前已經進入最后階段,當下,華為已選定兩大財團競購該部門至少49%的股份。這兩大財團分別是由私募股權基金銀湖和普羅維登斯組成的財團,以及由AEA Investors和泛大西洋投資集團組成的財團。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87099.htm華為此次出售的部門具體業務包括手機、筆記本電腦無線網卡和家用路由器等。華為發送給各個競購公司的信息備忘錄顯示,華為手機部門主要客戶包括英國的沃達豐公司等,其2008年的收入可能達35億美元,凈利有望達3.8億美元。
要理解華為為何出售這個業務部門,應先看看華為當初為何要從主業電信設備邁入終端業務領域。
入局
當時華為進入手機業務,是在中國小靈通(PHS)市場逐漸萎縮的情況下,選擇以小靈通為切入口,于2003年進入手機業務領域,之后逐步拓展到CDMA手機、數據卡等領域。
但發展到現在,華為并未將手機業務作為核心業務發展,與諾基亞、三星、中興通訊等把手機業務作為公司戰略產品、核心業務的企業相比較,就會發現這一問題。華為主要采取了整機采購、設計外包和委托代工的方式,跟其他大廠以自主研發為主的模式等具有很大不同,華為并沒有在產品研發等方面作出實質性投入,因為其研發和生產都是外包模式。
在競標運營商項目中,華為經常將終端與設備打包銷售,甚至將終端算成是“附贈”的一部分,這增強了華為整體的競爭力,打擊了競爭對手。當年UT斯達康面對華為將設備和小靈通終端一起捆綁的策略就苦不堪言,當時手機終端的回款模式是運營商先付款再發貨,而華為由于采取外包模式,可以采取運營商先銷售再收款的模式,不惜讓終端成為零利潤甚至虧損的產品,而從設備部分取得利潤,這改變市場規則的方式擾亂了競爭對手。
出手
而華為決定要賣掉終端業務,首先是因為終端產品領域競爭加劇,特別是一些手機設計公司、代工企業自己開始做整機銷售,缺乏核心技術積累的華為無法在運營商定制領域有更多作為,而在產品成本方面又受制于上游廠商,這些上游廠商一部分成為其直接競爭對手。
華為由于缺乏手機核心技術的投入和積累,其業務主要以低價競爭方式進入,以干擾市場為主。在早期獲利較好的無線數據產品方面,利潤開始下滑;CDMA手機市場集中在僅有的幾個市場;GSM手機一直無法取得突破;其WCDMA手機也面臨與沃達豐合約到期的問題。這一系列問題導致華為在手機業務方面風險加大,進而可能影響到核心業務的資源投入和發展,出售非核心業務的終端股權因此列上日程。
有說法稱:華為為了進軍美國市場才出售終端業務部門股權,但這種假設成立的可能性并不大,華為愿意放棄終端業務控股權,并不是要進軍美國市場的必由之路,因為連諾基亞都感覺困難重重的美國市場,只靠引進有美國背景的PE并不會對華為的美國業務起到多大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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