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資費只管上限政策可能引發重組后價格大戰
中移動當前已經獨占移動市場70%以上的份額,強大的規模效應已經使其逼近壟斷臨界點。在這種情況下,中移動在手機資費定價中的話語權遠大于其他運營商,其規模優勢可以保證價格不斷下降,這對移動市場新進入者構成致命威脅。而價格管制“只管上限,不管下限”的前提更使中移動價格優勢不斷凸顯。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84528.htm重組后價格戰開始抬頭
電信重組正在成為新一輪電信資費大戰的“藥引”。自5月24日,國家公布電信重組方案以后,北京的移動資費隨即下降。據悉,中國移動旗下的神州行品牌在北京推出新的短信套餐,新的套餐資費相比原來的套餐最大降幅高達44%。資費調整使短信費用大為降低。調整前,神州行短信資費為移動網內0.15元每條,網外0.20元每條;調整后的新資費套餐分為兩檔:10元發送100條、15元發送180條短信,且套餐內不區分網內網外,超出套餐額度按照原標準資費計算。
此前,中國移動在上海已經開始了漫游資費的下調。標準資費方案客戶漫游費主叫每分鐘0.6元,被叫每分鐘0.4元,調整包括標準全球通、標準全球通本地被叫全免計劃、全球通易達卡、神州行易通卡用戶。
但是,這種降價有時候有些變味。中國移動日前在上海推出一項預存話費低價購機活動,用戶在5月31日前,只需預存288元,承諾每月最低消費16元及18個月在網,即可優惠購買手機,其中LG某機型的手機購買價格甚至低至10元。
應當說運營商降價不可謂不大力,但是這樣的大力度背后,隱藏著怎樣的目的呢?有分析人士指出,這是運營商為控制用戶的慣有伎倆,用戶為得到低價購買新手機的實惠,就必須成為某一運營商的用戶,并保證了18個月的在網時間,這實際上就阻止了用戶遷往其他運營商旗下的可能,由于中移動具有相當大的成本優勢,因此多采取此類措施搶奪用戶。
有效競爭和無序競爭的爭奪
電信行業的資費降低既可能是由于生產效率提高和規模經濟效應而產生的成本下降帶來的;也可能是經營者為追求控制權最大化,追求短期業績最大化,甚至排擠競爭對手實現市場壟斷而采取的行為。
電信重組原本是為了實現市場有效競爭,建立公平、有效、持續發展的市場環境,但是運營商由于對市場壟斷地位的渴求而引發的價格戰勢必會將改革推向反面:為建立有序競爭的重組最終替新的市場壟斷“打了工”。
從經濟利潤提供的激勵而言,運營商展開價格競爭的基本原則是未來收益的現值必須大于價格競爭的損失。這就意味著運營商最終趕走競爭對手后,獲得市場價格主導權,最終以壟斷性的高價獲得壟斷利潤。如此一來,對消費者的損害更大。
從政策扶持到非對稱監管
重組之后,市場中運營商總數減少了,由原來的六家運營商變為目前的三家全業務運營商,但一家獨大的市場格局并未發生改變,有效競爭在短期難以打開局面。
據統計,2008年第一季度,中國移動營業收入達到930.24億元,而中國電信、中國聯通和中國網通三家的收入總額只有898.13億元。這就意味著即使重組后,新移動的營業收入仍大于新電信和新聯通的營收總和。另外,根據各大運營商公布的業績,如果將移動用戶和固話用戶合并計算,新中國移動有4億用戶,新中國電信為2.59億戶,新中國聯通(聯通G網+網通固網)之和為2.34億戶。中國移動的用戶數優勢大大領先于中國電信和新聯通。
因此說,新移動在市場中還將長期占主導地位,并對市場價格起決定性因素。此時其價格變化都將關系到整個市場的平衡。強勢運營商發動價格戰之后只能是增強自身掌控市場的能力。故而,必須采取有效的市場監管,避免發生惡性價格戰和無序競爭。
以價格為杠桿撬動公平競爭是監管部門目前的要務,同時也是難題。如何避免市場的惡性價格競爭,還是得回到前信產部部長吳基傳的那句老話,“價格戰是最簡單也最沒有出息的競爭方式。市場競爭者的目光應主要盯著自己產品在市場的銷售走向,而不應只盯著同行。”
事實上,對資費進行監管并不意味著停止電信資費下降,價格監管會為電信市場營造更好的競爭和消費環境。關鍵在于監管部門需要找到社會公眾福利與企業經濟效益兼顧的一個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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