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電視“國標大考”考什么
在紛繁的當代中國經濟活動中,手機電視標準進入國家測評,本是一樁專業性很強、關注度較低的事件。然而,在國家測評大考前夕的11月9日,本當“應考”的廣電系統相關機構突然宣布不參加此次測評;至原定測評日11月14日當天,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又發出緊急通知,繼續推行自己選定的行業標準(CMMB標準)第四部分。“國標”受阻、“行標”挺進以如此顯著且不合常情的方式出現,吸引了業界諸多人士的視線。
手機電視——未來全球規??蛇_上百億美元的新興產業——究竟以什么樣的技術標準來發展,牽涉多方復雜利益糾葛,其間的曲折可想而知。不過,手機電視“國標大考”,意味著力求在公開、公正的平臺上對標準做出選擇,其中所體現的國家利益和制定國家標準的法定程序相當清楚。我們認為,在此手機電視產業化的關鍵時刻,有關各方應當尊重國家業已建立的程序,秉持價值無涉原則,以科學精神求得客觀公正的測評結果,以國家利益最大化為準繩來確定國家標準,并盡快推進手機電視商用進程;切勿因部門利益而罔顧奧運會轉播和發展中國信息通信產業之大局,又一次錯過中國信息產業與全球同步前進的難得機遇。同時,政府應該深刻檢視如何完善程序,嚴肅紀律,禁絕“政令不出中南海”的怪異現象。
手機電視是一個橫跨電信和廣電兩個行業的新興產業,其技術標準理應依循國家統一標準之路。早在2006年10月,國務院負責人就要求盡快制定手機電視國家標準;今年6月,中共中央主要領導又明確要求有關部門支持是項國標評審。國家標準化委員會已經建立了多方專家組成的評議組和測試監理組,包括多名科學院和工程院院士,也有來自廣電系統的專家,并商定了能夠保證“三公”的工作程序。然而,國標測評年來推進艱難,在清華大學、新岸線公司等四家公司拿出方案報名參加后,握有業內影響較大的CMMB系統的廣電系統所屬機構,行動遲緩,討價還價,直至在最后一刻宣布不參加測評,致使原定11月14日舉行的“國標大考”流產。這種做法顯然極為不妥。
廣電一方如此行事,當有可陳的“理由”,無非是認為自己主張的CMMB最為先進,而擔心“國標大考”或有“不公”結局。但應當看到,國標的制定經過多年的實踐,已經有了相當正規的程序;具體到手機電視標準,國務院已明確授權國標委主持測試。這一制度安排理應得到尊重。據此,則各參評方案擁有平等的地位,任何方案沒有資格要求得到凌駕于其他方案之上的特權;種種“內定”“走過場”的做法更是于情不合,于法無據。即便對測評有異議,亦應當按照測試監理小組事先的約定,通過正規程序和正式渠道提出。
在當前,一起走到參評臺前是第一步?,F實緊迫,國標的制定已經著實拖不起。北京“申奧”時曾作出允諾,“隨時隨地看奧運”。即便如今標準得以制定,接下來,還有產業化項目以及頻譜的分配等諸多工作,時間已經不多了。
手機電視標準亂象的實質癥結,是公共權力部門化、壟斷化。在過去信息網絡數字化進程中,各種技術標準的制定和研發,往往采取行業主管部門與技術開發團隊聯合的模式,其弊端顯而易見。各主管部門憑借手中的“政策資源”劃分領地,以鄰為壑,而涉及跨部門項目時,便爭奪不已;即便達成妥協,也不過是在各部門間關門瓜分。體制外的公司,特別是民營公司被迫倚靠某權力部門,但難免被機會主義地利用或拋棄。這樣的制度不改,對于中國建設創新型國家殊為不利。此次國家最高決策層責成國標委組織的手機電視標準評審,符合參與主體多元化的原則,正是政府在重大產業發展的問題上走向決策科學化、法治化的體現。我們希望以這次“國家大考”為新開端,建立起中國技術標準制定的法治程序。
就國家標準制定而言,縱在“大考”之后,仍應堅持標準的開放性,不可定于一尊,封鎖創新通道。必須讓市場繼續擁有選擇標準的權利。對于國外標準也應持開放心態,不應以保護國內技術為名,漠視消費者權益。
可以預料,手機電視標準僵局將會以高層領導決斷的方式求得暫時解決,力避繁瑣,盡快出臺。而長遠來看,還是應該努力治本,探索出既能促進技術進步、也能推動產業發展,主管部門和市場主體分工明確、職責協調的國家標準的選擇機制;更重要的是,要嚴肅國家紀律,維護正常的法治秩序,建設高效的、具有更強執行力的政府。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