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還是商業:運營商改革路在何方?
電信專家項立剛認為,電信運營商肯定是商業類企業。“運營商每年上千億的利潤對國資委來說是個不小的貢獻,如果劃分到公益類,利潤最起碼要減少10%-20%,這么大的利潤缺口誰來補?國資委不會干的。”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280185.htm野村綜研(上海)電信行業研究副總監陶旭駿也向網易科技表示,如果電信運營商被劃分為公益類企業,沒有競爭,那么就沒有后續網絡技術演進和服務質量提升的動力。
網業分離再次提上日程
《指導意見》中還提到對自然壟斷行業,實行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為主要內容的改革,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實行網運分開、放開競爭性業務,促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
此話引起了業界對網業分離的再次討論。網業分離是個老生常談的話題,尤其是在鐵塔公司成立之時,被認為是我國邁向網業分離的第一步。
所謂網業分離,是指將骨干網、接入網等具有公共性質的基礎網絡交由政府企業壟斷經營,數據業務等競爭性業務由社會企業運營,實行自由競爭,同時業務運營商向網絡經營者支付接入費用。
采用網業分離,可以有效減少重復建設,減少資源浪費。不過,項立剛認為,這一觀點只是研究人員的閉門造車,網業分離在國際上還沒有成功案例,而且實行網業分離只會造成網絡建設的壟斷,這不利于電信市場的充分競爭,這也與國企改革的方向相左。
對此,付亮認為網業分離的可能性基本沒有,因為運營商基礎網絡已經有了充分市場競爭,不存在自然壟斷。“三大基礎電信運營商之間的無線競爭格局已初步形成,且已通過移動轉售和寬帶牌照向民間資本開放。只需要進一步優化監管政策,促進競爭局面更加有效即可。”付亮認為。
重點在引入非國有資本?
電信領域從業者表示,此次國企改革涉及到電信領域的不在于定位,而主要在于與非國有資本合作層面,這意味著電信仍是商業類企業。
《指導意見》提出要鼓勵非國有資本投資主體通過出資入股、收購股權、認購可轉債、股權置換等多種方式,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或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資擴股以及企業經營管理。在石油、天然氣、電力、鐵路、電信、資源開發、公用事業等領域,向非國有資本推出符合產業政策、有利于轉型升級的項目。
在引入非國有資本投資上,電信領域已經向民間資本開放,實行移動通信轉售業務,引入虛商;同時開放寬帶接入市場,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寬帶接入網絡建設和運營。據了解,我國固定寬帶市場今年將引入民資100億元。
電信行業在國有企業中屬于市場化程度較高的領域,有競爭才有進步,期待民間資本進入給電信行業帶來新的活力,帶來新的競爭,從而惠及消費者,真正實現“提速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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