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光科技就美國司法部提起竊取商業機密訴訟的聲明
美光科技有限公司(納斯達克代碼:MU)于今日收到美國司法部于2018年11月1日發表的聲明。在該聲明中,美國司法部宣布對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聯電)、福建省晉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晉華)及臺灣美光的三名前員工提起涉嫌竊取商業機密、經濟間諜及其它相關罪名的訴訟。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201811/393810.htm“我們對美國司法部決定就竊取我們知識產權的刑事犯罪行為提起訴訟表示欣慰。”美光科技高級副總裁、總法律顧問兼董事會秘書Joel Poppen先生表示,“數十年來,美光科技投入了數十億美金開發自主知識產權。美國司法部今天宣布的舉措再次表明盜竊商業機密的犯罪行為會得到公正處理。”
訴訟中提到的三名美光前員工為臺灣美光記憶體股份有限公司(臺灣美光)原總經理陳正坤、工程技術人員何建廷和王永明。
2017年12月,美光科技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指控聯電和晉華竊取美光知識產權和商業機密。
此前案件背景信息
2017年8月,臺灣檢方以涉嫌從美光科技竊取并使用其商業機密,用于為晉華開發DRAM芯片的罪名,起訴聯電及其三名員工,其中兩人為臺灣美光的前雇員。該二人也在美國司法部11月1日宣布提起涉嫌竊取商業機密訴訟的被告人之列。
2017年12月,美光科技就聯電和晉華侵占美光科技商業機密的行為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018年1月,作為對臺灣檢方和美光科技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起訴的回應,聯電和晉華在中國福建省對美光科技在中國的子公司提起訴訟,指控其侵犯聯電和晉華的專利。2018年7月5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通知美光科技的兩家中國子公司,針對聯電與晉華提起的專利侵權訴訟案件,已批準向其裁定初步禁令。由于該法院并未給予美光科技陳述和辯護機會,因此美光科技已經請求該法院重新考慮其裁定。美光科技深信此次訴訟所涉專利并非有效專利,美光產品并未侵犯所涉專利,聯電和晉華的訴訟完全不具備法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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