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發文,集成電路企業迎利好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稅務總局等四部門印發《關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集成電路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做好2024年度享受加計抵減政策的集成電路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明確了清單的管理方式、享受政策的企業條件等內容。《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202409/463049.htm《通知》明確,清單是指《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集成電路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通知》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集成電路設計、生產、封測、裝備、材料企業清單。申請列入清單的企業應于10月10日前在信息填報系統中提交申請,已列入2023年清單的企業,擬繼續申請進入2024年清單的,須重新提交相關材料。地方工信和發改部門應根據企業條件,對企業申報信息進行初核推薦后,于10月31日前將初核通過名單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第三方機構復核意見,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稅務總局等四部門進行聯審并確認最終清單。企業可于11月30日后,從信息填報系統中查詢是否列入清單。
《通知》提出,清單印發后,企業可在當期一并計提前期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列入2024年清單的企業,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政策;已列入2023年清單但未列入2024年清單的企業,于2024年11月30日停止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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