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福重磅報告:2030的人工智能與生活
⑤公共安全與防護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201901/396823.htm到2030年,典型的北美城市將在很大程度上依賴它們。這些措施包括可以檢測到指向一個潛在犯罪的異常現象的監控攝像機、無人機和預測警務應用。
對于人工智能分析學更成功的一個應用是檢測白領犯罪,比如信用卡詐騙罪。網絡安全是一個被廣泛關注的問題,而機器學習也對其有所影響。
4、人工智能對于人類工作的影響
隨著人工智能進入工作場所,這很有可能是一個持續的趨勢。影響的范圍也將擴大,從少量的替代或增強到完全的替代。
在不遠的將來,包括放射科醫生到卡車司機到園丁等許多類型的工作都可能會受到影響。
人工智能也可能會影響工作場所的大小和位置。許多組織和機構很龐大的原因是他們所執行的功能只能通過增加人力來擴大規模,要么是橫向擴展地理區域,要么是縱向增多管理層級。
隨著人工智能對許多功能的接管,擴展不再意味著會帶來大型的組織。

人工智能對認知型人類工作的經濟影響將類似于自動化和機器人在制造業工作上對人類的影響。許多中年工人失去了工廠里的高薪工作以及伴隨這個工作的家庭和社會中的社會經濟地位。長期來看,一個對勞動力的更大影響是失去高薪的認知型工作。
人工智能可能會被認為是一種財富創造的完全不同的機制,每個人都應該從全世界人工智能所生產的財富中分得一部分。對于人工智能技術所創造的經濟成果的分配方式,相信不久之后就會開始出現社會爭議了。
5、未來的人工智能政策
隨著人工智能被越來越廣泛和深入地整合到工業和消費產品中,一些領域中需要調整現有的建立監管制度以適應人工智能創新,或者在某些情況下,根據廣泛接受的目標和原則,從根本上重新配置監管制度。
在人工智能領域,監管者可以強化涉及內部和外部責任、透明度和專業化的良性循環,而不是定義狹窄的法規。
隨著人工智能與城市的整合,它將繼續挑戰對隱私和責任等價值的已有保護。和其它技術一樣,人工智能也可以被用于好的或惡意的目的。
未來幾年,隨著公眾在交通和醫療等領域內與人工智能應用的遭遇,它們必須以一種能構建信任和理解的方式引入,同時還要尊重人權和公民權利。
在鼓勵創新的同時,政策和流程也應該解決得到、隱私和安全方面的影響,而且應該確保人工智能所帶來的好處能得到廣泛而公正的分配。

6、思考人與人工智能的關系
人類是有獨立的意識的,有主觀能動性的。雖然可能某些人工智能設備也會表現出意識和主觀能動性的行為,但那都是基于機器語言學習的成果,是程序在運行,而不是人工智能設備本身在思考。
所以單從這點看,人工智能和人類是兩種根本上就不相同的事物。人工智能會取代部分人類的工作,但不會取代人類。
知道和相信人是一切價值的制度,那也就不存在計算機或者人工智能替代人類的可能性和意義了。而且,計算機和人工智能都必須有利于人類(至少在整體上要有利于人類)才有價值。
很顯然,如果計算機和人工智能不符合這一點,那計算機和人工智能就沒有價值,就不值得被追求被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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