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需要夏普的原因
夏普在2016年2月25日的臨時股東大會上決定接受世界最大EMS(電子產品代工服務)企業鴻海精密工業(富士康的臺灣母公司)提出的收購方案。夏普于 當日宣布,將以富士康為配股對象,通過第三方配股發行新股,借此籌措4800多億日元資金。這樣一來,鴻海的出資比例將達到66%。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201603/287756.htm不過,富士康當天傍晚宣布,由于需要認真審查夏普新提交的文件,將推遲簽約。情況一下子變得撲朔迷離起來,仍有可能發生巨大變化。
此次,筆者打算根據美國《華爾街日報》在夏普剛剛決定接受收購案后在其網絡版上刊登的報道——《富士康收購夏普的5大理由》,穿插著個人觀點,分析一下鴻海方面的情況和想法。
《華爾街日報》列舉的5大理由是(1)iPhone、(2)多元經營、(3)品牌、(4)與韓國三星電子競爭、(5)夏普與富士康的合作歷史。下面分別介紹一下這些原因。
首 先是(1)iPhone,指的是與蘋果智能手機“iPhone”相關的業務。《華爾街日報》指出,雖然富士康接到了iPhone的大半組裝訂單,但從組裝 業務中獲得的利潤卻非常低。富士康希望通過收購夏普,來提供iPhone零部件中價格最高的顯示屏,由此實現高于單純組裝業務的利潤率。
關 于iPhone的成本構造,曾有多家調查機構和從事修理業務的企業進行過分析。比如,將iPhone的尺寸由之前的4英寸擴大至4.7英寸和5.5英寸的 “iPhone 6”和“iPhone 6 Plus”,美國IHS于2014年9月23日針對通信運營商Sprint銷售的版本,公布了主要成本(見下表)。該表顯示,iPhone 6基本款的零售價為649美元,而部件總成本(Total BOM Cost)為196.1美元,制造成本(Manufacturing Cost)為4美元,也就是說,零售價(649美元)減去部件和制造成本(BOM+Manufacturing Cost,200.1美元)后的差額就是蘋果的大致利潤。之所以稱其為大致利潤,是因為沒有計算研發及營銷費用。而富士康從組裝業務中獲得的金額就是 IHS所說的制造成本。
表:iPhone 6的主要成本一覽表
針對美國通信運營商Sprint銷售的版本列出的成本(單位:美元)。出處:IHS

另 一方面,從iPhone 6的主要部件的成本可以看出,顯示屏和觸摸面板(Display+Touch Screen)為45美元,在列出的部件中價格最高。iPhone的顯示屏估計由日本顯示器、LG顯示器、夏普供應,富士康無疑想通過收購夏普,在 iPhone顯示屏供應中占得一席之地。
(2)多元經營,這一點與(1)一樣,富士康打算通過收購夏普來涉足利潤率較高的顯示屏制造業務,由此擺脫利潤率較低的單一組裝業務模式。
除 了智能手機等電子設備配備的顯示屏等部件之外,富士康還在推進經營的多元化,如家電零售業務以及電動汽車(EV)租賃業務。家電銷售業務方面,2010年 該公司與麥德龍(Metro)合作,在上海市內開設了家電量販店美地亞(Media Markt),但開店數量遠遠低于目標——5年內在中國全境開設100家,僅在上海市內開設了7家店,2013年1月因經營情況不好取消了與麥德龍的合 作。
而富士康涉足EV租賃業務可能是為了將來能夠大量供應后攝像頭及儀表板等車載顯示器而作出的部署之一,近幾年汽油車也逐漸開始安裝這 些設備。因此,從這方面來說,將擅長液晶顯示器的夏普收歸旗下也具有重大意義。富士康目前已開始在北京、杭州、鄭州3個城市開展EV租賃業務,今后預定擴 大到中國全境。該公司打算通過推動EV普及,為夏普液晶顯示器及將來的有機EL顯示器開拓客戶。
關于(3)品牌,《華爾街日報》指出,雖然富士康并未從事為制造產品附加自己的品牌來銷售的業務,但一直希望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在此基礎上,該報認為,如果富士康能夠為夏普止損,那么對于該公司來說,“夏普”品牌將變得非常珍貴。
富 士康將美國知名商用投影儀品牌——富可視(InFocus)收歸旗下,從2013年開始用富可視品牌在亞洲推廣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在中國,近幾年11月 11日(“雙十一”)已作為網購節日獲得認可,富可視在2014年的“雙十一”成為中國大型電商平臺“天貓商城”(Tmall.com)促銷當日最暢銷的 三大智能手機品牌之一,與華為、小米兩大巨頭齊名。另外,臺灣經濟類報紙《工商時報》(2015年6月10日)報道稱,富可視智能手機在印度市場上的單月 銷量達到10萬部,在該市場顯示出了非常堅挺的銷售勢頭。
臺灣調查公司DIGITIMES的調查部門DIGITIMES Research于2015年2月19日公布了一份報告,分析了富士康收購夏普之后會得到的好處。該報告指出,富士康此前一直以擺脫EMS單一模式為目 標,向商業、貿易、服務業轉換經營模式,該公司可利用“夏普”品牌,進入移動設備、液晶電視、消費電子產品及家電市場。該報告認為,富士康可通過這種方 式,在世界各地縮短與消費者之間的距離,跳過作為其客戶的品牌公司,直接獲得市場信息。
現在的夏普是否擁有DIGITIMES及《華爾街 日報》指出的品牌實力還要打個問號。不過,富士康董事長郭臺銘2012年決定以個人名義與夏普共同運營的夏普堺液晶工廠,也就是現在的堺 DisplayProducts公司,為了銷售自己生產的顯示器,非常重視夏普電視機,這是不爭的事實。雖然富士康的品牌經營能力也是一個未知數,但估計 不會輕易放棄夏普品牌。
關于(5)夏普與富士康的合作歷史,這部分與上面提到的堺DisplayProducts的內容重復,所以不再贅述。
那最后就剩下(4)與三星的競爭了。《華爾街日報》就這一點指出,因蘋果將來有望為iPhone配備有機EL顯示屏,富士康是瞄準這種顯示屏的訂單才打算收購夏普的。該報稱,富士康打算借此對抗在有機EL領域處于領先地位的三星。
富 士康2012年中止了與夏普總部的合作,當時該公司向日本方面呼吁,“臺灣和日本聯合起來打敗三星”,暴露出了對抗三星的想法。不過,最近兩年三星的智能 手機失速,已經失去2012年的發展勢頭。另外,還有一項調查結果顯示,在2015年12月日韓政府就慰安婦問題達成一致等因素的推動下,日本對韓國的感 情正在不斷好轉。關于這方面的環境變化,郭臺銘也應該充分掌握了外界情況。估計不會像2012年一樣高呼“打敗三星”了。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