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3G專利談判迷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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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2006年下半年,中國的3G牌照又一次成為業界關注的焦點。而在關于3G牌照的種種論調中,關于3G專利談判無疑是最為敏感、最為隱秘同時又是最為重要的話題。3G牌照遲遲不發是否因為專利談判陷入僵局?陷入僵局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其中又有什么錯綜復雜的利害關系?這一切都令我好奇。
由于專利談判各方都要信守保密協議,因此要準確得知其中的內幕難度很大。近日,一位來自國外某知名研究公司的人士向我透露了中國3G專利談判的一些真實情況,該人士(由于眾所周知的原因,不能出現該人士的真實姓名,以下統稱知情人A)近年來一直關注中國3G專利談判,也是法律和知識產權等方面的專家,因此對3G專利談判有不少自己的看法。
電信研究院“代談制”是僵局主因
知情人A首先介紹了國際上專利談判的原因和通常做法,企業要研發銷售某種技術的設備,而在這個過程中需要用到一些不是自己發明的技術,這樣就需要和相關技術持有公司進行談判以獲得對這些技術的專利使用許可,這就是為什么產生專利談判的原因。
在國際上,企業和專利持有者可以單獨談,也可以和有類似需求的企業組成企業聯盟與專利持有者進行談判。當然,也曾有國家為了保護國內企業,政府代表企業出面與專利持有者進行談判,但這對WTO成員國是不允許的,因為WTO原則明確規定,國家或地區政府不能代表企業進行專利等商業談判。
2004年初,以信息產業部電信研究院楊澤民院長為首席代表,標準所王志勤所長為談判責任人,代表國內通信設備企業與包括愛立信、諾基亞、高通等國外3G專利持有者啟動3G專利談判。然而,這一談就是2年多,直到現在還是毫無結果。
“電信研究院這樣一個獨立的事業法人單位作為企業的代理人進行談判是符合商業規則的,但問題是其所代表的企業千差萬別,而電信研究院談判人不能完全了解每個企業的意圖,也沒有獲得所代表企業的決策授權,這是目前3G專利談判陷入僵局的主要原因。”知情人A指出。
知情人A以我們在市場上買衣服為例通俗解釋了其中的原因。國內設備商就像買衣服的人,國外專利持有者就像賣衣服的人,專利費率就是其中的衣服價格,而電信研究院則就像代買衣服人來進行衣服價格談判的人。談判開始,賣衣服的人報價100元,正常的規則是買衣服人的代理者報出一個價格(比如60元),然后雙方討價還價定出最終的價格。
然而,由于買衣服人的代理者所代理的買衣服人情況不同,有的是窮人,有的是富人,窮人只能接受很低的價格,而富人則一方面希望很快穿到衣服(推出3G設備占領國際市場),一方面又有籌碼(自己有專利可以進行交叉許可)可以交換,因此可以接受合理的較高價格。因此對于買衣服人的代理者來說只能說“太貴太貴”,但并不能給出自己的合理報價,于是談判陷入僵局。
在3G專利談判中,情況類似。面對國外公司給出的費率,電信研究院一方面對市場不熟悉,一方面很難統一國內公司意見給出一個雙方都感覺合理的報價。雖然電信研究院報出免費或者極低的專利費率非常容易,但這對于談判雙方根本沒有意義。這就好比買衣服的人將價格砍到0或者1元,雙方生意只能告吹一樣道理。
針對有人建議“中國政府基于中國公共利益有權要求所有中國接受的3G標準,在中國境內向所有企業公開免費授權”,知情人A表示非常可笑。他指出,因為專利代表持有者的辛勤勞動,如果像雷鋒一樣免費提供,勢必會扼殺自主創新。試想在當年華為起訴滬科公司一案中,如果專利或者公司技術可以免費提供給他人使用,何來這樁訴訟?
3G專利分布圖很是可笑
一直以來,媒體都轉載一個三大3G標準各企業專利分布餅圖,據傳這個3G專利分布圖來自于電信研究院的3G專利摸底調查中所繪。在這個3G專利分布餅圖中,詳細列出了一些國外企業在3G的三個標準中分別占有專利的百分比。
“迄今為止,沒有任何一個國際組織能給出3G專利的數量分布圖,而國內卻做到了,這個專利分布圖有著精確的比例數字,而且好幾年沒有變化,真是可笑。”知情者A認為。
知情者A指出,之所以很難繪出所謂的3G專利分布圖,有很多原因。第一,3G標準的制定過程時間很長,例如3GPP的標準現在都還在進行之中,因此涉及3G標準的專利也是在不斷變化之中。
第二,專利的重要性千差萬別,將核心專利與垃圾專利一起按照單純的數學相加沒有任何意義。在國際上,即使說3G專利分布,也都是說核心專利,也就是那些任何公司進行3G設備制造不能繞開的專利。
第三,目前的國內的這個3G專利分布圖,是各個廠商報出自己持有的專利數,然后將之進行算術計算得到的。問題是,各個廠商所報出的專利是否屬實呢?有沒有逐項進行核實呢?
第四,3G技術發展日新月異,相對應的專利也在不斷增加,而這個專利分布圖好幾年比例絲毫不變,更是不可思議。例如華為的WCDMA專利增長很快,據其稱已經超過5%,但這么多年都是圖上無名,有些不可思議。
那么,對于3G的三個標準,專利談判有什么不同之處嗎?知情人A指出,對于CDMA2000,由于已經在國內商用,早在前幾年國內的超過20家廠商已經與高通等廠商談判完畢,因此沒有什么問題了。
WCDMA和TD-SCDMA的專利談判目前陷入了僵局。TD-SCDMA由于和WCDMA非常類似,專利持有情況也非常類似,除了大唐掌握接力切換、智能天線等極少專利外,還是大多由國外企業掌握,因此TD-SCDMA的專利談判和WCDMA專利談判沒有太多不同。
由于談判陷入僵局,而國外3G商用的如火如荼,使得一些希望進行國際化的國內企業已經按耐不住,紛紛單獨與國外企業進行談判。例如華為、中興、夏新等國內企業已經與國外企業簽了專利授權協議,進軍海外市場,目前成績也日漸凸顯。這些企業以行動宣告了集體進行3G專利談判的破產。
知情人A指出,其實對于WCDMA或者TD-SCDMA中的專利分布情況,企業是最有發言權的。比如企業要進行WCDMA手機的研發,自己有什么技術,缺什么技術,那個公司有自己需要的技術,是否、交叉許可、引進或者繞開都是企業的研發人員一目了然的事情。其他人越俎代庖都是不可取的。
由于專利談判各方都要信守保密協議,因此要準確得知其中的內幕難度很大。近日,一位來自國外某知名研究公司的人士向我透露了中國3G專利談判的一些真實情況,該人士(由于眾所周知的原因,不能出現該人士的真實姓名,以下統稱知情人A)近年來一直關注中國3G專利談判,也是法律和知識產權等方面的專家,因此對3G專利談判有不少自己的看法。
電信研究院“代談制”是僵局主因
知情人A首先介紹了國際上專利談判的原因和通常做法,企業要研發銷售某種技術的設備,而在這個過程中需要用到一些不是自己發明的技術,這樣就需要和相關技術持有公司進行談判以獲得對這些技術的專利使用許可,這就是為什么產生專利談判的原因。
在國際上,企業和專利持有者可以單獨談,也可以和有類似需求的企業組成企業聯盟與專利持有者進行談判。當然,也曾有國家為了保護國內企業,政府代表企業出面與專利持有者進行談判,但這對WTO成員國是不允許的,因為WTO原則明確規定,國家或地區政府不能代表企業進行專利等商業談判。
2004年初,以信息產業部電信研究院楊澤民院長為首席代表,標準所王志勤所長為談判責任人,代表國內通信設備企業與包括愛立信、諾基亞、高通等國外3G專利持有者啟動3G專利談判。然而,這一談就是2年多,直到現在還是毫無結果。
“電信研究院這樣一個獨立的事業法人單位作為企業的代理人進行談判是符合商業規則的,但問題是其所代表的企業千差萬別,而電信研究院談判人不能完全了解每個企業的意圖,也沒有獲得所代表企業的決策授權,這是目前3G專利談判陷入僵局的主要原因。”知情人A指出。
知情人A以我們在市場上買衣服為例通俗解釋了其中的原因。國內設備商就像買衣服的人,國外專利持有者就像賣衣服的人,專利費率就是其中的衣服價格,而電信研究院則就像代買衣服人來進行衣服價格談判的人。談判開始,賣衣服的人報價100元,正常的規則是買衣服人的代理者報出一個價格(比如60元),然后雙方討價還價定出最終的價格。
然而,由于買衣服人的代理者所代理的買衣服人情況不同,有的是窮人,有的是富人,窮人只能接受很低的價格,而富人則一方面希望很快穿到衣服(推出3G設備占領國際市場),一方面又有籌碼(自己有專利可以進行交叉許可)可以交換,因此可以接受合理的較高價格。因此對于買衣服人的代理者來說只能說“太貴太貴”,但并不能給出自己的合理報價,于是談判陷入僵局。
在3G專利談判中,情況類似。面對國外公司給出的費率,電信研究院一方面對市場不熟悉,一方面很難統一國內公司意見給出一個雙方都感覺合理的報價。雖然電信研究院報出免費或者極低的專利費率非常容易,但這對于談判雙方根本沒有意義。這就好比買衣服的人將價格砍到0或者1元,雙方生意只能告吹一樣道理。
針對有人建議“中國政府基于中國公共利益有權要求所有中國接受的3G標準,在中國境內向所有企業公開免費授權”,知情人A表示非常可笑。他指出,因為專利代表持有者的辛勤勞動,如果像雷鋒一樣免費提供,勢必會扼殺自主創新。試想在當年華為起訴滬科公司一案中,如果專利或者公司技術可以免費提供給他人使用,何來這樁訴訟?
3G專利分布圖很是可笑
一直以來,媒體都轉載一個三大3G標準各企業專利分布餅圖,據傳這個3G專利分布圖來自于電信研究院的3G專利摸底調查中所繪。在這個3G專利分布餅圖中,詳細列出了一些國外企業在3G的三個標準中分別占有專利的百分比。
“迄今為止,沒有任何一個國際組織能給出3G專利的數量分布圖,而國內卻做到了,這個專利分布圖有著精確的比例數字,而且好幾年沒有變化,真是可笑。”知情者A認為。
知情者A指出,之所以很難繪出所謂的3G專利分布圖,有很多原因。第一,3G標準的制定過程時間很長,例如3GPP的標準現在都還在進行之中,因此涉及3G標準的專利也是在不斷變化之中。
第二,專利的重要性千差萬別,將核心專利與垃圾專利一起按照單純的數學相加沒有任何意義。在國際上,即使說3G專利分布,也都是說核心專利,也就是那些任何公司進行3G設備制造不能繞開的專利。
第三,目前的國內的這個3G專利分布圖,是各個廠商報出自己持有的專利數,然后將之進行算術計算得到的。問題是,各個廠商所報出的專利是否屬實呢?有沒有逐項進行核實呢?
第四,3G技術發展日新月異,相對應的專利也在不斷增加,而這個專利分布圖好幾年比例絲毫不變,更是不可思議。例如華為的WCDMA專利增長很快,據其稱已經超過5%,但這么多年都是圖上無名,有些不可思議。
那么,對于3G的三個標準,專利談判有什么不同之處嗎?知情人A指出,對于CDMA2000,由于已經在國內商用,早在前幾年國內的超過20家廠商已經與高通等廠商談判完畢,因此沒有什么問題了。
WCDMA和TD-SCDMA的專利談判目前陷入了僵局。TD-SCDMA由于和WCDMA非常類似,專利持有情況也非常類似,除了大唐掌握接力切換、智能天線等極少專利外,還是大多由國外企業掌握,因此TD-SCDMA的專利談判和WCDMA專利談判沒有太多不同。
由于談判陷入僵局,而國外3G商用的如火如荼,使得一些希望進行國際化的國內企業已經按耐不住,紛紛單獨與國外企業進行談判。例如華為、中興、夏新等國內企業已經與國外企業簽了專利授權協議,進軍海外市場,目前成績也日漸凸顯。這些企業以行動宣告了集體進行3G專利談判的破產。
知情人A指出,其實對于WCDMA或者TD-SCDMA中的專利分布情況,企業是最有發言權的。比如企業要進行WCDMA手機的研發,自己有什么技術,缺什么技術,那個公司有自己需要的技術,是否、交叉許可、引進或者繞開都是企業的研發人員一目了然的事情。其他人越俎代庖都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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