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收緊赴大陸投資聯電將被勒令撤資
——
據臺灣《經濟日報》引述臺灣“投資委員會”未具名官員的話稱,聯電可能因涉嫌違規投資祖國大陸而遭受最多2500萬元新臺幣的罰款。該官員表示,臺灣當局將勒令聯電撤回對蘇州和艦科技的投資,否則將遭更多的罰款。該報還引述臺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委”呂東英的話稱,臺灣當局將要求對赴大陸投資的申請進行司法鑒定審計,并將由國際會計事務所來操作。呂東英表示,申請企業還需簽署委托監管部門進行司法鑒定審計的承諾書,并同意支付審計費用。法律界人士告訴記者,在審計中引入司法鑒定審計,是為了揭示透明度很低的交易中,交易雙方的實際財務狀況。此外,臺灣《工商時報》昨天引述臺灣“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的話稱,臺灣當局將限制島內企業通過第三地赴祖國大陸投資。邱表示,臺灣當局在批準此類投資前,將可能先要求申請企業提交投資、運營及資金回流島內的時間表。而涉及先進技術和高端產品輸出的間接投資,則需要根據有關要求進行“積極管理”。“這些措施是沒有辦法阻止島內企業赴大陸投資的。”蘇州市臺商協會總干事盧建文昨天在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商人只會根據商業利益行動。“即便像臺積電這樣口口聲聲說不來大陸的企業,最后還不是到松江投資?你如何去阻止?”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