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有條件開放面板企業赴祖國大陸投資
—— 臺灣有條件開放面板企業赴大陸投資
臺灣經濟主管部門10日晚宣布,有條件開放6代以上的TFT-LCD面板企業赴祖國大陸投資,限量3座,并且要與臺灣已設面板廠有1個世代以上的技術差距。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106069.htm臺經濟主管部門同時宣布,開放并購、參股投資大陸晶圓鑄造廠,但制程技術須落后島內公司2個世代以上,并須經“關鍵技術小組”審查;開放IC封裝、測試,但個案投資金額超過5000萬美元者,也須經“關鍵技術小組”審查。此外,暫不開放投資新設立晶圓鑄造廠。
臺經濟主管部門還修正了“不動產投資業”赴大陸投資原則,主要包括每年赴祖國大陸投資總額不超過新臺幣500億元;個案投資金額不得超過5000萬美元;企業赴祖國大陸投資房地產開發業須財務健全,除金融保險業外的其他行業,負債占總資產須在70%以下等。
臺灣業者表示,開放不動產投資業赴大陸投資,時機雖稍晚了一些,卻是正面做法。
臺經濟主管部門還宣布,將“金融中介業”的銀行業、信托服務業、金融租賃業,以及“電信業(第二類電信事業之一般業務)”、“積體電路設計業”、“焚化爐”、“發電(風力發電、太陽能光電)”等總計11個項目,由原來的禁止赴祖國大陸投資類,改為一般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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