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在業務整合和第三方配股后,瑞薩電子公司的主要股東和占有比率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99806.htm
NEC 33.97%
日立 30.62%
三菱電機 25.05%
日本信托服務銀行(注釋) 1.49%
(三井住友信托銀行的信托帳戶部分、NEC公司退休金的信托帳戶)
注釋:日本信托銀行有限公司(信托住友信托銀行/NEC公司養老金和解雇費信托帳戶)所擁有的1.49% 的股份由NEC提供,作為遣散保證信托。這些股東將在NEC的指示下行使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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