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擴容“三重奏”
爭議并行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94805.htm光伏發電主要通過建筑光伏發電及于地面建設光伏電站實現,與“太陽能屋頂”項目相比,光伏電站項目仍在守望國家相關政策。
“大家都在張望敦煌項目的最終招標價的出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光伏企業高管出語謹慎,敦煌項目競標價的選定,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國家對光伏政策的走向。
3月20日,在國內最大的光伏發電項目——甘肅敦煌10兆瓦并網光伏發電場項目的特許權招標中,國投電力和英利控股組成的聯合體投出了0.69元度的競標。此次競標,參與的18個競標方標出的最高價是1.92元度,平均在1.3-1.4元度之間。
如按“最低價者得之”的原則,國投電力和英利控股組成的聯合體應當勝出。但由于敦煌光伏電站項目為我國第一個在光伏領域實施特許招標流程的項目,其價格有可 能成為后續光伏電站的標桿上網電價。鑒于此,包括尚德太陽能董事長施正榮在內的企業人士,表達了對地面光伏電站項目取用特許招標權模式的擔心,認為基于國 家“2010年3%的發電量要是綠色發電”的硬指標要求,國企可能會以不賺錢甚至虧本的目的不理性搶奪項目。
其后果可能是,“終端市場很快就會被它們占領,光伏發電產業還沒有發展到很成熟的時候,就已經形成了國企控盤的局面,這會阻礙產業的創新能力。”施正榮說。
除中電投外,其它電力集團也已開始涉足光伏太陽能發電領域,搶灘青海等光照條件較好的地區。與民企相比,大型國有電力企業顯然更具有成本優勢。
“在敦煌項目的特許招標中,為什么國投電力敢于丟出0.69元度的競標價,就是因為央企財大氣粗,虧得起。”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光伏企業高管表示。
世界自然基金會資助出版的《中國風電發展報告2008》特別直指風電特許招標權模式的弊端,認為特許權項目的最后中標電價過低,已經開始成為民營和國外投資者發展風電的障礙,這與實現風電開發多元化、避免電力行業壟斷的初衷相距甚遠。
由于特許招標權模式也會運用于光伏發電領域,這讓民企擔憂光伏電站是否會重涉風電招標的覆轍。
光伏行業的前車之鑒是,在風電第四輪特許權招標中,參與投標的均為清一色國企,截至2008年底,國企所占的風電裝機容量份額接近90%。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長李俊峰表示,招標肯定是必要的,國家有關部門必須要通過一系列的招標,確定出合理的市場和價格,這個過程估計要一到兩年的時間。
石定寰則指出,大型中央企業介入光伏產業值得歡迎,但前提是不能形成壟斷,并以此擠壓民營中小企業的生存空間。“我認為在2020年以前,光伏發電是有能力 做到和傳統發電相競爭的。當然,這也要通過政策的扶持來實現。如果政府采取以最低中標價格這個措施,那么,只會大大推遲這個競爭力的到來時間。”
“0.69元度價格不能作為當前的標桿價格,這個價格對光伏產業而言是無利可圖的,這將導致投資者不再會投資,企業也不愿進行研發,直接打擊我國光伏產業的發展后勁”。他同時指出,光伏發電在全球已有廣泛應用,完全沒有必要通過特許經營權的方式來建光伏電站。
“我喜歡德國、西班牙的模式多一些。”王興華說,德國、西班牙世界兩大光伏發電國家不是采用特許權招標的,而是采用項目跟進補貼的方式,更是完全意義上的市場行為,更有利于行業的發展。
資料顯示,截至目前中國政府僅批準了三家太陽能電站示范項目:1兆瓦的上海市崇明島項目、255千瓦的內蒙古鄂爾多斯項目、10兆瓦敦煌并網發電項目。以崇 明和鄂爾多斯兩個示范項目為例,每發1度電,政府需要補貼4元錢。據此計算,太陽能發電每千瓦時成本為普通居民用電的8倍以上。
“如果說敦煌招標中0.69元度的最低價還缺乏代表性的話,那么剩下的17個競標方次低報出1.09元度的價格,最高價也只有1.92元度的價格時,取其 中間點那么說明1.5元度左右的價格是大家可以做的。”上述光伏企業高管稱,該報價的結果反映出光伏發電成本的下降速度,“這已大大超出國家相關部委的 預料,也是國家政策密集出臺的要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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