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集成電路和平板進口稅優惠應繼續執行
2009年,全國所有地區、所有行業推行增值稅轉型改革,取消了“國發18號文”給予集成電路產業的進口設備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優惠政策,同時由于“財關稅4號文”到期,平板顯示產業享受的進口稅收優惠政策相應終止,大大增加了企業的稅收和利息負擔,占用了巨額流動資金,對產業健康發展造成嚴重沖擊。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92202.htm加上國際金融危機、原材料漲價、人民幣升值等多重因素的影響,我國集成電路產業和平板顯示產業增速明顯下降。在當前經濟環境下,取消進口設備增值稅等進口稅收優惠政策,對于集成電路產業和平板顯示產業來說,無異于雪上加霜。
目前,英特爾等國際知名公司在中國新建了多條集成電路生產線項目,而且多條液晶面板生產線也在醞釀規劃之中。如果取消進口設備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對項目建設將會造成很大沖擊,促使外資轉移到其他正在采取措施大力吸引投資的亞洲國家。
所以,政協委員、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員副院長、賽迪時代總裁徐曉蘭女士在提案中建議應繼續執行集成電路產業和平板顯示產業進口稅收優惠政策:
(一)對集成電路企業引進集成電路技術和成套生產設備,單項進口的集成電路專用設備與儀器,繼續給予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二)對國內薄膜晶體管液晶顯示器件生產企業,從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繼續執行“財關稅4號文”給予的優惠政策;
(三)加快研究出臺促進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新政策,適當時候由國務院批準發布,取代“18號文”或在2010年“18號文”到期之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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