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再出重磅AI禁用法案
當地時間6月25日,美國國會推出了一項重磅法案,旨在“強化美國聯邦機構對于外國對手人工智能技術風險的防護能力”。這項名為《禁用敵對人工智能法案》(No Adversarial AI Act)的法案,由國會眾議院中特會資深成員拉賈·克里希納納莫蒂(Raja Krishnamoorthi)和主席約翰·穆勒納爾(John Moolenaar)共同提出。該法案得到了兩黨、兩院制的支持,其核心目的在于建立一道明確的“防火墻”,將由外國對手所控制的AI技術從美國政府的敏感系統與數據中有效隔離。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202506/471729.htm美國議員聲稱這項法案的出臺,是基于對當前復雜地緣政治格局和日益激烈技術競爭的深刻認識與回應,并將當前局勢形容為一場“新冷戰”,指出AI正是這場競爭中的核心戰略技術。盡管AI能為經濟和社會帶來了巨大前景,但當被外國對手利用時,它也帶來了真實的安全風險。在具體的案例方面,法案提出者援引DeepSeek為例,其隱私政策明確指出美國用戶數據存儲在中國。
《禁用敵對人工智能法案》的核心目標在于賦予聯邦政府識別、排除和移除敵對人工智能的能力,同時增強聯邦人工智能的透明度和監督。法案通過一系列具體條款,構建了一個旨在實現上述目標的執行框架。
創建聯邦敵對人工智能清單
法案要求聯邦采購安全委員會(Federal Acquisition Security Council)負責識別并定期更新一份由外國對手公司(例如,那些基于或受中國、俄羅斯、伊朗和朝鮮控制的公司)開發的人工智能清單。法案規定,該清單必須在法案頒布后不遲于60天內制定完成。
隨后,在法案頒布后不遲于180天內,管理和預算辦公室(OMB)主任須與聯邦采購安全委員會協調,在公共網站上發布這份清單。
為了反映新興威脅和新技術的出現,該清單至少每180天更新一次。法案也明確了人工智能產品從清單中移除的條件:如果擁有該人工智能產品的實體向聯邦采購安全委員會提交一份認證,證明該產品并非由外國對手生產或開發,并提供支持性信息;并且聯邦采購安全委員會審查并認證該人工智能產品并非由外國對手生產或開發,則可以將其從清單中移除。
禁止聯邦機構使用列入清單的AI系統
法案明確規定,美國政府機構將被禁止采購或使用由敵對實體開發的人工智能產品,包括像DeepSeek這樣與中國共產黨有聯系的公司所開發的產品。
法案要求,行政機構負責人需在法案頒布后不遲于90天內,與聯邦采購安全委員會協調,審查并考慮排除和移除清單上的外國對手實體提供的人工智能產品。法案指示各機構利用現有權限來排除和移除受涵蓋的人工智能產品,例如依據美國法典第41卷第4713條的權限。
允許有限例外,但需接受監督:法案允許在狹窄的特定情況下獲得豁免,例如用于研究、測試或國家安全目的。法案規定,這些豁免必須有書面理由,并需知會國會和管理和預算辦公室。具體而言,豁免情形包括:用于科學有效的研究(參照2002年《教育科學改革法案》第102條的定義);用于評估、培訓、測試或分析;用于進行反恐或反情報活動;或為了避免危及關鍵任務功能的執行。
關鍵術語的明確定義
為了確保其執行的準確性和廣泛性,法案中對一些關鍵術語進行了明確定義。“人工智能”的定義將參照2020年《國家人工智能倡議法案》第5002條的含義(即15U.S.C.9401),并包括《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案》第238(g)節中描述的人工智能系統和技術(即10U.S.C.4061注釋前)。
“外國對手”一詞將參照美國法典第10卷第4872(f)(2)條中“受涵蓋國家”的含義。
“外國對手實體”被明確定義為:外國對手本身;住所地、總部、主要營業地或根據外國對手國家法律組建的外國個人;外國個人或前述外國個人組合直接或間接持有至少20%股權的實體;或受前述外國個人或實體指導或控制的個人。法案表示,這些詳細的定義確保了法案的覆蓋范圍能夠有效針對各類與外國對手相關的技術供應方。
今年1月15日,美國拜登政府在下臺前推出了《人工智能擴散規則》(AI Diffusion Rule),將全球國家和地區劃為三個等級,對應不同的AI芯片出口管制規則,從而限制AI芯片的出口和擴散。5月美國商務部正式宣布,從5月15日開始升級對半導體技術的出口管制措施,同時還廢除拜登政府于2025年1月15日發布的《人工智能擴散規則》。此外,美國商務部BIS還發布新規,稱加強對海外AI芯片的出口管制,包括美國不準全球使用華為昇騰AI芯片等。
是機遇也是挑戰
全球人工智能市場規模不斷擴大,中美兩國的企業都在積極拓展市場份額,爭奪行業話語權和領先地位。在美國,谷歌、亞馬遜、微軟等科技巨頭在人工智能領域布局廣泛,其產品和服務在全球市場占據較大份額。中國的企業如百度、阿里、騰訊等也在不斷加大研發投入,提升技術水平,努力在國內外市場中占據一席之地,與美國企業在云計算、智能硬件、智能安防等領域展開激烈競爭。
這項立法行動清晰地表明,美國正試圖將其在傳統領域的供應鏈安全審查,復制到新興的AI技術上。此類以國家為界限的“技術脫鉤”舉措,或將加劇全球在人工智能領域的陣營化競爭,對開放合作的科研環境構成挑戰,并可能催生出更多平行但互不相通的人工智能技術生態系統。
對于AI技術趨勢,任正非曾表示人工智能也許是人類社會最后一次技術革命,當然可能還有能源的核聚變。國際秩序主導權爭奪,AI技術的發展將深刻影響未來國際秩序的走向。美國憑借其在AI核心算法、高端芯片等領域的優勢,試圖繼續主導全球科技和經濟秩序,但中國依托龐大的數據資源、快速迭代的應用場景和強有力的政策支持,在AI應用落地和產業化方面展現出獨特優勢,這使得中美在人工智能領域的競爭成為爭奪國際秩序主導權的重要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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