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變電站技術導則
10 調試與驗收
10.1 調試
a) 應提供面向各項功能要求的方便、可靠的調試工具與手段,滿足調試簡便、分析準確、結果清晰的要求。
b) 調試工具通過連接智能組件導入智能組件模型配置文件,自動產生智能組件所需的信息文件,自動檢測智能組件的輸出信息流。調試工具具備電力系統動態過程的仿真功能,可輸出信息流,實現對智能組件的自動化調試。
c) 合并單元調試專用工具,可給電子式互感器提供輸入信號,監測合并單元的輸出,測試合并單元的同步、測量誤差等性能指標。
d) 智能組件或單元調試工具,可為合并單元提供輸入信號,監測智能組件或單元的輸出,測試智能組件或單元的數字采樣的正確性與同步、測量誤差等性能指標。
e) 其它所需的調試專用工具也應滿足a)、b)的要求。
10.2 驗收
a) 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應參照DL/T 782及相關調試驗收規范。工程啟動調試組織應在實施啟動前編制啟動調試方案,相關調度部門負責編寫調度方案。
b) 電力設備的現場交接試驗和預防性試驗應滿足GB 50150、DL/T 596以及Q/GDW 157、Q/GDW168等標準規范的要求。
c) 工廠驗收流程應按Q/GDW 213開展;現場驗收流程應按Q/GDW 214開展。
d) 工廠驗收時對于不易搬動的設備,應具備設備模擬功能,以便完成完整功能驗收。
e) 具備狀態監測單元的設備驗收應包括:對自檢測功能逐一進行檢驗,要求測量值正確、單一測量評價結論合理;故障模式及幾率預報功能正常,預報結果合理。
11 運行維護
a) 應配套成熟方便的一體化檢驗裝置或系統,滿足整間隔檢修及移動檢修的要求。
b) 智能變電站設備檢修,應能依托順序控制及工作票自動管理系統,自動生成設備和網絡的安全措施卡,指導對檢修設備進行可靠、有效的安全隔離。
c) 工作票自動管理系統應能根據系統方式的安排和調度員的指令,自動生成相關內容和步驟,并能與順序控制步驟進行自校核和自監控。
d) 通過在線監測和實時分析診斷等技術,能對站內主要設備目前健康狀況和未來健康趨勢作出綜合評估。
12 檢測評估
12.1 基本要求
a) 智能變電站的設備和系統應進行統一標準的應用功能測試與整體性能評估。
b) 智能電子設備和交換機等設備,變電站自動化系統及子系統,應滿足對應的標準要求及工程應用需求,并通過國家電網公司認可的檢驗機構檢驗。
c) 工程選擇應用的可批量生產的設備,應由國家電網公司認可的檢驗機構做定期抽樣檢驗。
d) 通信規約應通過國家電網公司認可的檢驗機構的一致性測試,再進行工程應用。
e) 智能電子設備與系統應在仿真運行環境中進行測試與評估,在變電站典型故障的仿真環境下進行設備、網絡、系統的測試與評估,驗證功能與性能。
f) 應用創新技術的設備,相關應用單位應組織制定試驗方法、評價工具及可靠性指標,進行綜合評估,保證應用的質量和水平。
12.2 電能計量裝置的檢驗
12.2.1 實驗室檢驗
電能計量器使用前應先在實驗室進行全面檢測,量值應溯源到上一級的電能計量基準;電子式互感器量值應能溯源到電壓和電流比例基準,其有關功能和技術指標的檢定和現場檢驗,宜由當地供電企業在具備資質的電能計量技術機構進行,也可委托上級電力部門具備資質的電能計量技術機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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