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說互聯網巨頭運營“一張全國覆蓋的LoRa網絡”是臆想?
導 讀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201808/391046.htm互聯網巨頭建設運營“一張全國覆蓋LoRa網絡”是一種臆想,但互聯網巨頭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形成LoRa產業推進中的主力。
8月17日,全球最大的通信基礎設施服務商中國鐵塔與阿里巴巴簽署戰略合作協議。一石激起千層浪,尤其是合作公告中“將為阿里巴巴的物聯網建設提供遍布全國的站址資源支撐服務”一句話非常耐人尋味,業內不少人解讀此舉為建設一張全國覆蓋的LoRa網絡的前奏。在筆者看來,這一說法有諸多含糊和臆想的地方,我們不妨從幾個問題逐一剖析。
“一張全國覆蓋的LoRa網絡”由誰來投資建設和運營?
既然認為是“一張全國覆蓋的LoRa網絡”,那一定有一個類似電信運營商一樣的投資主體運營主體,即一個全國級的網絡運營商,那么這個主體由誰來承擔?從8月17日簽約雙方來看,中國鐵塔作為國資委管理的中央企業,其業務定位于為運營商、行業應用、創新業務運營提供基礎設施支撐,加上三大運營商是其初始股東,不可能越俎代庖成為一個全國級網絡運營商。那么,不少觀點認為這一角色由阿里巴巴來承擔,也就意味著阿里要成為一個新的無線網絡運營商。在筆者看來,這種希望互聯網企業做一家物聯網基礎網絡運營商的想法帶有很大的臆想成分。
為什么說互聯網企業做物聯網基礎網絡運營商是臆想?
在過去幾個月中,除了阿里外,谷歌、騰訊這些互聯網巨頭也紛紛加入LoRa聯盟,推動物聯網戰略的落地。加入LoRa聯盟、支持LoRa發展,并不代表互聯網企業就要承擔“一張全國覆蓋的LoRa網絡”運營商的角色,我們可以從以下五個方面來解讀。
1、監管機構會發放基礎電信運營牌照嗎?
既然要做“一張全國覆蓋的LoRa網絡”運營商,獲取經營牌照是首先要解決的問題,不論是國內還是海外,監管機構一定不會容許一家沒有許可證的企業開展全國性網絡運營服務。但是,這個牌照并不是以往互聯網企業申請ISP、ICP等牌照那么容易的。
翻閱工信部發布的最新《電信業務分類目錄》和《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監管規章制度,若采用LoRa搭建全國性覆蓋的網絡并對外運營,則這一業務可以歸類到第二類基礎電信業務中的“網絡接入設施業務”中:
A25 網絡接入設施服務業務:網絡接入設施服務業務是指以有線或無線方式提供的、與網絡業務節點接口(SNI)或用戶網絡接口(UNI)相連接的接入設施服務業務。網絡接入設施服務業務包括無線接入設施服務業務、有線接入設施服務業務、用戶駐地網業務。
全國性覆蓋的一張LoRa網絡可以進一步歸類到“A25-1 無線接入設施服務業務”。不論細分到哪個業務范疇,既然建設一張全國覆蓋的網絡,并公開對外開展業務,無疑提供的是基礎電信業務,需要持有基礎電信業務牌照。
目前,擁有基礎電信業務牌照的除了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三家運營商外,也只有廣電國網、中國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等少數國有單位,而且業務限制比較多。不論在國內還是海外,基礎電信運營牌照都是一個難度極高的許可經營證書,互聯網企業成為全國性的LoRa網絡運營商,這將是首個難以跨越的門檻。
監管不僅僅體現在基礎電信業務牌照上,頻譜的監管目前也沒有定論。此前,微功率設備無線電頻譜管理辦法的征求意見稿僅允許計量儀表使用470-510Mhz頻段,大范圍的組網還沒有定論,更不用說全國性的組網了,這無疑又給全國級的LoRa運營商再設一道門檻。
2、前車之鑒,網絡運營的重資產模式是否符合互聯網企業風格?
退一步來說,假設互聯網巨頭獲得了基礎電信運營牌照和明確頻譜政策,其投資和運營一張網絡也是一個難度很大的工作,主要源于網絡運營是一個重資產的模式。
互聯網企業做網絡運營有前車之鑒,最為典型的就是谷歌進軍的寬帶服務運營業務Google Fiber。2012年谷歌首次推出超高速光纖服務,業界認為對于AT&T、Verizon等運營商光纖寬帶運營帶來強有力的沖擊,然而6年過去了,AT&T、Verizon的光纖寬帶服務并未受到谷歌多大沖擊,反而Google Fiber陷入困境。
寬帶運營商作為一個重資產的模式,首先需要投資和運維網絡基礎設施,從頭開始建設基礎設施是艱難的任務,谷歌運營初期嚴重依賴光纖部署和城市合作伙伴關系,但一直面臨很多困難,包括項目施工造成的各種阻撓、現有基礎設施懸掛光纖電纜的訴訟以及高昂的持續支出,導致其發展速度非常緩慢,被傳統供應商擊敗。雖然目前仍在運行,但6年多的時間依然沒有實質進展,可以說處于失敗邊緣。
從很大程度上來說,習慣了輕資產運營的互聯網巨頭,對需要投入大量資本、人力的重資產業務的不適應是谷歌光纖網絡運營困境的主要原因之一。網絡運營是一個臟活累活,電信運營商十多年中有豐富經驗和遍布全國的運維人員,以及大量承擔網絡維護工作的“網優雇傭軍”才能實現穩定運營。中國移動利潤遠遠超過阿里、騰訊等互聯網巨頭,但其整體估值卻遠低于互聯網巨頭,資本、人力密集型的重資產模式也是估值差距的原因之一。
與光纖寬帶的運營有很多相似之處,無線網絡運營一樣是重資產業務,LoRa網絡部署雖然相對靈活且低成本,但作為全國性一張網絡,長期的運維必不可少,也就需要一個長期運維的團隊。
3、網絡建設運營的成本和應用匱乏這筆賬怎么算?
作為全國性網絡運營商,不僅僅是網絡初始和滾動投資成本CAPEX,更為重要的是運維成本OPEX。不過,花巨資建好一張網絡,就能馬上帶來大量的物聯網業務嗎?這里的成本收益也需要深入考慮。
從成本角度來看,由于LoRa相關設備成本較低,網絡初始建設成本我們暫且不說,僅考察一下運營中的成本。在這些運營成本中,僅鐵塔租金是一筆高昂的支出。筆者咨詢過幾家與鐵塔合作的物聯網廠商,獲悉針對LoRa等物聯網網絡設備,鐵塔租金根據不同城市、地域租金有多個分檔,從每個站點每年3-4萬元到5000-6000元不等,而平均下來的租金成本每個站點每年基本超過1萬元。部署一張全國覆蓋的物聯網網絡,對標中國聯通30萬個NB-IoT基站,假設需要部署30萬個LoRa基站。按此計算,僅僅鐵塔站址租金每年支出就達到30億元,由于每個鐵塔都有土地租金、人力、電費等的成本,除非運營商有其他模式可以給鐵塔回報,否則即使是深度合作的伙伴,鐵塔公司也不會免費提供站點。可能會有人認為LoRa網絡部署靈活,不少基站并不一定需要鐵塔站址,但作為一個全國性運營商要實現真正的無縫覆蓋和深度覆蓋,30萬個基站遠遠不夠,對于鐵塔站址的需求也隨之增加。
鐵塔租金只是運營成本中的一部分,其他如人力、維護費用、動力等是每天都要支付的成本。做LoRa的運營商在運營成本方面無法和現有的電信運營商相比,因為電信運營商本身已租賃了鐵塔站址部署2G/3G/4G網絡,在已租賃的站址上部署NB-IoT可以完全復用本身已有的各種資源,不僅鐵塔租賃費邊際成本幾乎為零,而且運營維護、動力、傳輸等都可直接共用已有蜂窩網絡的資源。
在物聯網業務推進中,往往存在一個誤區:網絡建好了,自然會有人做很多創新,自然會有各種應用接入。對于傳統通信業和移動互聯網來說,這種情況容易出現,但物聯網是更為分散的國民經濟各行業應用,規模化應用并不一定會隨著網絡基礎設施部署后馬上出現。從已有的經驗看,早在2年前,韓國SK和法國Orange就完成了全國性的LoRa網絡覆蓋,Sigfox更是在全球30多個國家和地區實現網絡部署,但這么長時間中也沒有看到規模化連接增長;國內也有少數廠商很早在一些城市中部署了城域LoRa網絡,也并沒有形成多少應用接入,一些廠商甚至將原來部署的基站拆除掉了。
因此,物聯網網絡應該是一個基于應用導向的建網模式,尤其是對于沒有任何網絡部署運營經驗的廠商更應是先有應用后再按需建網。三大運營商實現NB-IoT全國商用,基站升級已經完成,但也并不是全部開通,而是處于一種按需開通的狀態,有一定規模應用的場所再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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