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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信息】200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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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時間:2006-12-11 來源: 收藏

        1.考生應在前一天到地點了解考場及有關注意事項。

        2.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資料、通訊工具(如手提電話、尋呼機等)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進入考場。只準帶必需的文具,如藍(黑)色字跡鋼筆、圓珠筆、簽字筆、鉛筆和橡皮、繪圖儀器以及無字典存儲和編程功能電子計算器,或根據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注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

        3.考生應在每科開考前10分鐘,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人身份證件)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入座后將準考證、身份證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備查對。

        4.不到規定的開考時間,考生不得拆啟試題。

        5.考生除在試卷上填寫(涂)規定的項目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標記,否則答卷作廢。

        6.考生答題必須用藍(黑)色字跡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書寫,涂寫答題卡須使用2B鉛筆。字跡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規范,不得使用涂改液。答案書寫在草稿紙上的一律無效。

        7.考生對試題內容有疑問時,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但遇試題分發錯誤和字跡模糊問題,可舉手詢問。

        8.考生遲到15分鐘不得入場。開考60分鐘后,才準交卷出場。

        9.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10.考生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夾帶、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答題內容,不準接傳答案或者交換答卷等。

        11.終了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并將試題、答題卡、答題紙(或答卷)裝入原試題袋內并密封。經監考人員逐個核查無誤后,方可逐一離開考場,試題、答題卡、答題紙(或答卷)和草稿紙不準帶走。



        關鍵詞: 考試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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