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制造業準入條件提升 年研發投入超千萬元
9月17日,由工業和信息化部主導的《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以下簡稱《條件》)在結束意見征求之后正式對外發布。《條件》針對光伏硅片、電池組件等制造業各環節在生產布局與項目設立、生產規模和工藝技術、資源綜合利用及能耗等多個方面劃定門檻,不符合條件的光伏制造企業和項目將受到嚴控。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170199.htm按照本次公布的準入條件,光伏制造企業必須具有省級以上獨立研發機構、技術中心或高新技術企業資質,且每年用于研發及工藝改進的費用不低于總銷售額的3%且不少于1000萬元。相較以往,準入條件全面提高。
除了在技術研發上提升資金投入,《條件》還明確提出,新建和改擴建企業生產的多晶硅電池和單晶硅電池的光電轉換效率分別不低于18%和20%,多晶硅電池組件和單晶硅電池組件光電轉換效率分別不低于16.5%和17.5%。
《條件》指出,不符合規范條件要求的光伏制造企業及項目,其產品將不得享受出口退稅、國內應用扶持等政策支持。此外,還需根據產業轉型升級的要求,在國家產業政策的指導下,通過兼并重組、技術改造等方式,盡快達到本規范條件的要求。
據悉,《條件》將于10月17日正式實施,原《多晶硅行業準入條件》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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