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渠道消除光伏發電“棄光”現象
建設適應光伏電站大規模接入的智能電網,通過分布式光伏發電擺脫電網的束縛,成立專責機構統一標準管理歸口,消除我國光伏產業出現的“棄光”現象,應從多渠道入手。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132997.htm中國成為全球第三大光伏市場
光伏市場投資回報豐厚,吸引了眾多的國有發電集團和民營企業參與去年底的項目開發。
2011年7月,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完善太陽能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正式開始施行光伏上網電價政策。當前電價在全國范圍適用,且統一標準。
新政暫未按各地光照資源不同而施行階梯電價,但依然促進當年的光伏裝機容量大幅增長。在中、西部等光照豐富的地區,投資電站能得到較高的收益;東部如江蘇、山東、遼寧等省份,政府在國家上網電價的基礎上進行額外補貼,以吸引投資。
2011年11月底,國家頒布《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將可再生能源電費附加由4厘錢/千瓦時提高至8厘錢/千瓦時,主要用于補貼可再生能源發電。該調整是達成2020年可再生能源規劃目標的必然舉措。從4厘錢/千瓦時提高至8厘錢/千瓦時,每年大約可收取200億~240億元可再生能源電力附加;加上大約每年100億元可再生能源專項基金,每年政府有大約300億元~340億元的資金用于拉動可再生能源市場。
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太陽能光伏產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現已出臺,對未來5年我國光伏行業的生產、成本、環保、規模均做了詳細的規劃,并將2015年的國內光伏發電裝機規模從原先的10GW提高到了15GW,即在今后的幾年中,我國每年新增光伏裝機容量將達到3GW。
由于不斷下跌的系統成本和2012年1月之前1.15元/千瓦時的光伏發電上網電價,中國大陸地區的光伏市場投資回報豐厚,吸引了眾多的國有發電集團和民營企業參與去年底的項目開發。再加上之前的“金太陽”等補貼政策,使中國成為2011年全球第三大光伏市場。
根據Solarbuzz報告顯示,其所統計的1449個容量在50千瓦以上的中國非住宅光伏項目(包括已安裝、正在安裝、規劃和招投標等前期開發階段的項目)中,有331個光伏項目經核實在2011年完成組件安裝,安裝總量達到了2.7GW。同時項目儲備持續增長,目前已接近25GW。統一的上網電價使2011年的中國光伏項目進一步向大型地面電站發展,預計占全部安裝量的88%。作為最早推出1.15元/千瓦時上網電價政策的省份,青海省的安裝量也最多,占全部安裝量的36%,其后依次為寧夏、江蘇、甘肅、新疆、山東、內蒙古、河北、西藏和山西,這10個省份的安裝量占到了全國總量的92%。
我國光伏發電出現大面積“棄光”問題
光伏電站實際發展遠遠超過了電網的承受力,使得光伏發電步風電后塵出現“棄光”現象。
我國的光伏發電“棄光”現象的出現,除了本身存在的發電不穩定、技術不成熟等問題以外,還存在如下原因。
一是電網建設速度滯后,無法滿足光伏電站上網的需求。
按照《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到2010年,太陽能發電總容量達到30萬千瓦,到2020年達到180萬千瓦。其中在西藏、青海、內蒙古、新疆、寧夏、甘肅、云南等省(區、市),到2010年,建設約10萬千瓦太陽能光伏電站。到2011年,僅青海地區新增光伏裝機量就達到100萬千瓦,達到2010年規劃目標的10倍。當初電網建設的規劃是與《中長期規劃》相配套的,實際發展遠遠超過了電網的承受力,使得光伏發電步風電后塵出現“棄光”現象。
二是電站建設缺乏合理規劃,造成電站與電網建設不相匹配。
2011年新增裝機中,青海、寧夏、江蘇、甘肅、新疆居于前五位,它們的裝機量占到了全國的79%,而這5個省份除了江蘇以外,其他都屬于用電需求量比較少、電網建設相對薄弱的省份。如果沒有一個堅強智能的電網將發出的電輸送到其他省份,勢必會造成這些光伏發電的浪費。國家當初在制定上網電價的時候,只是考慮了要通過固定電價的出臺,在陽光資源豐富的地區(如西部)進行示范電站的建設,進而帶動全國的光伏產品應用。因此,造成了在電網相對發達、缺電的地區無條件建設光伏電站,而在電網相對不發達、供電充分的地區,建設了過多的電站,造成能發電的地區不缺電,缺電的地區發不了電的尷尬局面。
三是電站建設標準缺失,電網接入困難重重。
光伏電站一般的使用期限是在20年~25年,如何來保證這25年中不出現重大的問題,這就需要有嚴格的施工、安裝和建設的標準來制約。標準的制定關系到未來光伏電站的發電效率、使用壽命以及運行安全等等問題。目前,我國嚴格規范的標準尚未形成,我們的標準大多集中在電池組件生產領域,基本沒有光伏電站建設、施工國標。相比組件標準而言,制定電站建設施工標準要復雜得多,影響因素復雜,要考慮不同地區的水文、地質、日照等自然條件以及業主的需求,還要考慮造價,很難統一。據了解,現在建設的大部分光伏電站,因為沒有強制性的建設國標,企業都是按照自己的設想建設,至于建成后,誰來檢測驗收,按照什么標準驗收還是個問題。總體來看,我國光伏領域的國標是不完善的,尤其是電站檢測驗收標準缺失更是突出。標準的缺失也成為限制光伏電站并網的一個重要因素,進而形成了目前的“棄光”現象。
“棄光”現象對我國光伏產業影響大
大規模“棄光”現象的產生,短期內必然會給光伏行業帶來一些波動,對光伏產業的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我國的光伏產業正在經歷從制造大國向應用大國蛻變。盡管國外已經有很多光伏應用的成功經驗,但是結合我國具體國情和現實條件,許多經驗并不適用。我國的光伏應用正在摸索中前行,“棄光”現象無疑成為這條道路上的絆腳石。無論從國家層面,還是政策層面,我們都希望光伏產業能夠得到良好的發展。這樣不僅能更好地改善我們的生存環境,而且能實現我國節能減排的國際目標。光伏產業是新能源產業中資源最豐富、前景最廣闊的產業,大家都對此寄予了厚望。大規模“棄光”現象的產生,短期內必然會給光伏行業帶來一些波動,對光伏產業的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光伏產品真正開始規模化生產與應用的時間并不長,技術尚不成熟。目前,我們對光伏電池的使用壽命和衰減率僅僅停留在理論層面,因此收益率的計算存在很大的不確定因素。另外,部分地區的“棄光”現象也是收益率難以確定的又一關鍵性因素。目前,大多數電站開發商貸款利率已經非常接近內部收益率,如果在這期間,因為種種原因導致“棄光”現象的發生,將會面臨很大的經營困難。
長期以來,我國的光伏產品一直依賴出口,造成了我國的光伏制造產業長期處于被動局面。自歐債危機爆發以來,歐洲光伏應用大國大幅調整電價補貼,使其對光伏產品的需求大幅縮水。在此背景下,我國的光伏市場得以迅速打開,緩解了我國光伏產品的出口壓力。“棄光”現象在影響光伏開發商積極性的同時,必然會對我國的光伏電站建設造成影響,進而影響到光伏制造商的產品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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