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科技成果轉化注入催化劑
近日在全國出版的《中國科技成果轉化2019年度報告(高等院校與科研院所篇)》(以下簡稱《報告》)顯示,中國科學院2018年度科技成果轉化成效突出。
中科院有4個單位入圍2018年高校院所“以轉讓、許可、作價投資3種方式轉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額”前10名,其中中科院工程熱物理研究所、上海****物研究所、長春光學精密機械與物理研究所位列前三。
此外,在“2018年高校院所獎勵個人現金和股份總金額”“2018年高校院所以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方式轉移轉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額”的榜單上,中科院院屬單位也表現不俗。
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工作中,中科院哪些具體措施發揮了良好的效應?在深入推進技術成果轉移轉化方面還將作何部署?就此《中國科學報》專訪了中科院科技促進發展局局長嚴慶。
做“催化劑”和“加速器”
《中國科學報》:今年的《報告》是繼2018年首發以來第二次發布。對比2018年發布的報告,中科院2018年的科技成果轉化成績相較2017年有了明顯進步。
結合中科院早在2016年就正式啟動“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請談一下該行動對于中科院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起到了哪些作用?
嚴慶:中科院近年來科技成果轉化成績向好,背后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
一是成果的積累,得益于中科院從“知識創新工程”開始的一系列科技成果源頭供給,這是科技成果轉化的客觀基礎。
二是環境的塑造,得益于自“十三五”以來,我國自上而下營造出非常好的利于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氛圍,這其中包括《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修訂和頒布,包括各部委、各地方一系列配套政策的就位。中科院也正是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正式啟動了“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專項行動”。
我認為,“專項行動”的開展,在加速中科院相關科技成果的轉移轉化中扮演了“催化劑”和“加速器”的角色。
首先,“專項行動”的開展,在中科院形成了利于成果轉移轉化的文化和氛圍,推動了研究所有組織地開展成果轉化工作,科學家不必再“單打獨斗”地去轉化。
如中科院在《報告》中榜上有名的幾家研究所,都在組織管理上下了很大功夫;其次,在“專項行動”框架下,中科院各研究所有的放矢地出臺了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配套方案和激勵措施,有的還成立了所級管理服務平臺,這使得中科院科技成果能夠快速實現集中轉移轉化。
《中國科學報》:中科院近年來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力度一直有增無減,相對而言激勵的力度是比較大的。你覺得這是中科院的優勢嗎?
嚴慶:在對科技人員的激勵方面,中科院比原來加大了力度。高校也是如此,有的甚至都在探索把成果轉化收益全部劃歸科研團隊,這是比較有突破性的。
僅靠科研人員自己的積極性,要想完成一項或一系列成果的轉移轉化,特別是比較大、有影響的成果的轉化,其實是很難的。這時候研究所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就很重要。
一支有一定專業性的、從事成果轉移轉化的隊伍,對于科技成果轉化發揮著很大作用。我們在專項行動中,將進一步健全轉化服務團隊建設,除了激勵成果發明人的積極性,還要激勵技術轉移專業人才的積極性。我們希望通過調動他們并組織起來,形成一股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力量。
積極開展“中試資源共享”
《中國科學報》:在接連兩年的《報告》中,其中一項數據是“高校院所設立專門的技術轉移機構”比例。可以看到,在2017年,全國高校與科研院所中,僅有9.5%(264家)的單位設立了專門的技術轉移機構,其中只有19家認為其專門機構發揮了重要作用;到了2018年,共有688家單位(21.5%)設立技術轉移機構,有307家單位認為技術轉移機構在成果轉化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可以看出,這個數據雖然增幅很高,但其實也反映出,高校科研院所對“設立專門的技術轉移機構”是存在分歧的,而且即便設立了專門機構,也有超半數的高校院所不太認可該專門機構的重要性。你認為這組數據背后的問題是什么?中科院旗下的科研院所是如何對待和部署的?
嚴慶: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問題,這也是之前一直困惑我們的問題。
首先我認為,其實高校更應該建立這樣的專門機構,因為高校體量很大,研究所則體量各異。
從《報告》中上榜的研究所來看,中科院工程熱物理所、上海****物所等研發力量強且研究領域側重于應用導向,在成果方面有積累且有可能會源源不斷地產生,這樣的研究所,我認為有必要設立專門的技術轉移機構。事實證明這次上榜且表現好的研究所,也正得益于這樣的機構。
不過,我大膽預測,在今年《報告》中表現好的研究所,到了明年、后年可能就沒那么亮眼了,因為一個研究所總能有那么多可轉化的成果不太現實。
因此中科院一方面鼓勵那些長期在成果轉化方面做得好的研究所去建立專門的技術轉移機構,一方面也在“專項行動”中提出建設一個集中運營的技術轉移機構,為全院科技成果轉化提供支撐。
這個機構就是2016年7月成立的中國科學院知識產權運營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科院IP中心)。經過3年的試運營,現在的中科院IP中心經過重組,已進入第二期運營。
《中國科學報》:進入第二期運營的IP中心有什么變化?
嚴慶:目前的中科院IP中心,在努力引導研究所知識產權運用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向專業化發展的同時,還對中科院成果轉化相對集中的三大領域——IT、醫****、化工,分別依托中科院計算所、上海****物所、大連化物所建立專業性的IP運營管理的“分中心”。
分中心類似在中科院范圍內的“中試資源共享”,這些依托單位在促進相關領域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上都有很多軟件和硬件的積累,我們通過分中心的建制上升到為全院這些領域的成果轉化服務。
這也回答了研究所“要不要建立專門的技術轉移機構”的問題。一些偏基礎研究或規模小的研究所,可能沒必要設立專門機構,他們的成果可以通過分中心實現轉化。
此外我們也希望,通過專業領域的分中心可以把一些成果“打包轉化”。比如化工材料領域的成果很多,但也很散——可能一個小配方就是一個成果。單個成果的經濟價值不很高,而且如果涉及到國際競爭,小而散的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也很容易被規避掉。我們設想通過分中心能夠把不同研究所的成果嫁接、打包、整合轉化,進而產生增值。
成果轉化正進入新的歷史階段
《中國科學報》:除了進一步推進IP中心的“升級”之外,中科院在院級層面下一步還將重點關注哪方面的工作?
嚴慶:我們希望接下來在創投基金這方面下好功夫。我們起先在“專項行動”中也明確要加強中科院科技創新資源與社會生產要素的更緊密結合,加快形成創新鏈、產業鏈和資金鏈有效聯動的融合發展體系。
目前的做法是聯合中科院已有的創投資源,專門面向中科院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設立一個“聯動創新母基金”,然后通過與文化理念相契合的社會資本的合作共同作用,幫助科研人員的科技成果逐步走向社會。
在這方面的工作中,此前的一些進展不盡如人意,但是這條路這個方向我們還要繼續推。
《中國科學報》:在成果轉化項目的支持方面,中科院科發局在選擇上有哪些取舍?
嚴慶:中科院好的成果、明星項目,很受項目支持的青睞。但是我們注意到,有些項目是需要從頭培育、孵化的,有些項目是具備一定熟化水平的,因此我們的定位就明確為,盡量支持那些已進入一定轉化階段的。
比如“弘光專項”,這個更偏支持“下游”,聚焦已取得突破并具有相當引領帶動作用的重大戰略技術與產品,以后補助的形式支持研究所,引導科研人員把有潛力的科研成果轉移出去再轉化。
這樣有利于我們利用社會資源——包括社會人力資源和資本來完成成果的轉化,那么后期的市場開發、開拓也就順理成章了。
有時候科研人員把成果轉移出去、與市場各方合作的時候,可能會因擔心被“甩下車”等問題而不愿意這樣做,但我認為隨著對知識產權保護越來越規范,類似的事情將會越來越少。
我認為現在已經到了這樣的歷史階段,整個社會創新鏈、產業鏈和資金鏈有效聯動的融合發展體系正在形成。
*博客內容為網友個人發布,僅代表博主個人觀點,如有侵權請聯系工作人員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