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規劃重大調整:數倍上調發展目標
新能源產業:不僅僅是振興的概念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95428.htm前述能源局官員表示,最終出臺的規劃,既包括近3年的短期發展規劃,也包括中長期產業發展規劃。而這項轉變,意味著國家對于新能源產業的支持力度將進一步加強。
對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經濟研究部副主任王金照表示,與之前的“十大產業振興規劃”不同,新能源產業作為一個新興的產業,需要的不僅僅是振興,更需要培育。而產業規劃轉向“長短結合”,意在將新能源產業的發展從一個更加戰略性,更具可行性的角度進行考慮。
“新能源產業不像傳統的工業,經過一輪短期的規劃調整之后,就能很快的收到效果,而是要經過一個長期的過程,才能實現規模化和產業化。”王金照表示。
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劉琦此前也曾向本報記者確認,在規劃中,短期的3年規劃與之前發布的十大產業振興規劃相同,重點著眼于如何應對當前的金融危機,調整新能源產業的發展結構。而中長期規劃則將從戰略高度上制定產業發展的長期規劃和具體措施。
雖然隨著新能源規劃的呼之欲出,新能源產業驟然升溫,但仍有許多問題值得在長期發展的規劃中加以考慮。
王金照表示,在長期的規劃中,首先需要解決的應該是新能源產業的規模化、批量化的發展。雖然目前我國的風能和太陽能產業都已占據世界市場的大部分份額,但是總的來看,目前產業的發展仍沒有步入正軌。“新能源產業的發展,要從目前的依靠政策措施的扶持,發展到具有自身的競爭機制的成熟產業。”
隨著新能源發展熱潮的興起,各地政府也紛紛出臺各自的新能源發展規劃,一批新項目迅速上馬,但是相關的質量保證體系卻遲遲沒有出臺。
王金照表示,目前新能源產業迫切需要的兩個標準,是新能源類產品本身的質量認證體系,另一個則是新能源電力入網的接入標準。“要保證新能源產品質量的可靠性和穩定性,就一定要在長期的規劃中建立相關的技術標準。”
同時,新能源產業在開發中的創新激勵機制也亟須建立。據王金照介紹,目前國內的新能源產業雖然產業規模很大,但缺乏大型企業,新能源企業相對分散,這也就造成了新能源企業創新研發的成本無法通過規模化的創新機制體系進行攤薄。
在長期發展的規劃中,應當通過政府的扶持,建立一系列大型的國家實驗室、技術中心、試驗平臺,以此突破新能源產業現有的核心技術瓶頸。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