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光電建筑扶持政策再跟蹤 象征意義大好戲在后面
政策制定方為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目的在于推進太陽能光電技術在城鄉建筑領域的應用。補貼資金應用于光電建筑應用示范工程建設成本的補貼,不同于發改委前期對于風電的并網電價補貼。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92979.htm此次政策扶持重點是在經濟發達、產業基礎較好的大中城市積極推進太陽能屋頂、光伏幕墻等光電建筑一體化(BIPV)示范,大型場館和寫字樓等重點工程中鼓勵運用太陽能發電。晶硅電池和薄膜電池均會得到推廣。
此次補貼不同于前期政府對于風電行業的補貼,前期政府對于新能源行業的補貼主要是在于上網電價、設備采購稅收優惠等方面的支持,此次對于光伏行業的補貼主要是建設成本的補貼。建設成本下降后帶來的投資方所需初始投資資金成本減少最終引致度電成本下降。按照我們的測算結果,考慮補貼后度電成本在0.8元/kwh,已經具備經濟性。
前期判斷“此次采用可再生能源附加作為補貼資金來源且補貼資金有限”的說法可能不成立。資金來源為可再生能源專項資金,補貼資金總額尚未確定。前期市場判斷將采用發改委可再生能源附加電價余額2 厘錢/度電作為補貼資金來源,并判斷補貼上限為34 億元。通過溝通,我們判斷補貼資金來源是由國務院財政部設立,通過中央財政預算安排的可再生能源專項資金,且補貼資金總額度尚未確定。具體流程是由省級財政、建設部門對申請補助資金單位的申請材料進行匯總和核查,聯合上報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然后根據具體資金需求情況進行補貼。根據與建筑結合程度、光電產品技術先進程度等因素分類確定具體補貼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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