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產業部與文化部聯手推進農村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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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約定,在文化共享工程和綜合信息服務工程建設過程中,信息產業部、文化部將充分運用各自優勢共同推進。由文化部提供文化共享工程的信息資源,通過信息產業部組織實施的信息大篷車、培訓教室、農村信息化示范點等途徑為農民提供服務,充分發揮文化共享工程豐富的數字資源優勢,定期更新適合農村地區需要的地方戲曲、專題講座、影視作品以及科技致富、農民進城務工技能培訓等優質資源,為廣大農民群眾開展服務,用健康向上、形式多樣的數字文化產品,滿足農民群眾多層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綜合信息服務工程為文化共享工程提供信息網絡、技術、產品、人才和服務支持。
文化共享工程是2002年起文化部、財政部共同組織實施的一項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標志性工程。綜合信息服務工程是2006年起信息產業部組織實施的信息產業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點工程,旨在提高農村綜合信息服務的技術水平和服務能力,探索農村綜合信息服務的多種路徑和運營維護模式,推動信息技術的應用和普及,促進農村信息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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