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希望無人駕駛汽車必須有駕駛員
美國加州機動車管理局開始對越來越多在路上測試的無人駕駛汽車草擬一份臨時草案條例來進行管理。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284604.htm雖然現在科技廠商在無人駕駛汽車領域的研究不斷取得進展,但是根據報道來看加州的這份管理規定似乎相當嚴格,就連領軍廠商谷歌也不得不要調整自己的設計了。
加州機動車管理局要求無人駕駛汽車在行駛時,必須要有駕駛員在場,并且無人駕駛汽車駕駛員也要經過培訓后才能上崗,同時還需要出示特種車輛許可證。
如果你看過之前的報道,一定還記得谷歌在自己的無人駕駛汽車中直接采用了取消方向盤的設計,以此彰顯自己的技術有多安全。因此,谷歌對于加州機動車管理局的這份管理草案感到不滿就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了。“安全是我們最優先考慮的事情,同時也是我們開發無人駕駛汽車的最大動力。”谷歌發言人Courtney Hohne在接受《紐約時報》采訪時表示。“對于加州機動車管理局的規定,我們表示非常失望,而這份規定也限制了無人駕駛汽車進一步發展的空間。”

除了需要駕駛員,機動車管理局還需要無人駕駛汽車經過第三方機構的測試,來評估它們的表現,并且確認是否可以最終上路。草案計劃要求汽車廠商提交月度報告來詳細介紹產品的性能和安全。最后機動車管理局還希望汽車廠商如果收集了用戶的信息,還要保證車輛配備了檢測和預防網絡攻擊的技術。
目前這份規定還只是停留在建議階段,并且將在明年1月底進行公眾公開展示反饋,同時在2016年下半年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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