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析:紫光購并案恐告吹 臺灣應謹慎操作談判籌碼
大陸紫光集團在美國和韓國分別想投資美光(Micron)、海力士(Hynix)都以失敗收場后,決定大舉轉向臺灣,并買下矽品、南茂股權,同時亦可能購并臺灣的IC設計公司。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284453.htm15日立法院趕在休會前夕突然達成朝野共識,要求經濟部在對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以前,經濟部投審會不得許可相關投資案。如果立法院決定阻攔,就算紫光集團對臺投資一切合法,行政機關未來已不可能審批同意。除非附帶某些條件,或許還有一線生機。
根據過去經驗,經濟部向來是被動地以廠商的意見為政策的主軸。因此經濟部在推動許多政策的過程中,經常與財政部、勞動部、陸委會甚至是執政黨立法委員意見相左。這也造成經濟部在政策拍板前,經常要行政院政務委員居中協調,有時甚至要請行政院副院長出面協調,政策才會定案,并形式上向行政院院會提報。
例如多年前臺灣DRAM產業風雨飄搖之際,時任經濟部長的尹啟銘就拜托聯電榮譽董事長宣明智出面,成立臺灣創新存儲器公司,希望能整合臺灣的DRAM產業,用集體的力量和技術母廠如爾必達(Elpida)、美光(Micron)談判。
甚至經濟部還打算出巨資(新臺幣1,000億)讓臺灣創新存儲器公司買下爾必達的股權,以利后續談判。原本的如意算盤卻因為立法院朝野立委一致反對,最后不但一毛錢都不準花,臺灣DRAM產業的整合大夢也隨之分崩離析。
最近業界如果有聽說,應該知道經濟部工業局突然編了新臺幣300多億元要補助業界做“生產力4.0”計劃。其實經濟部、或經濟部工業局花錢一向不手軟。只要業者配合新政策口號,政府的補助款很快就可核撥,對廠商來講是很即時的甜頭。
以這次開放陸資來臺投資IC設計為例,經濟部和聯發科等業者見面談過后,很快就決定應該要給臺灣業者更大的經營彈性,尤其不可重蹈面板業的覆轍。
至于開放陸資投資IC封測的政策也早就宣布了。只是沒想到這一回紫光集團吃得又急又猛,讓本來嚴重對立的臺灣朝野立委忽然間達成共識決定出面干預。
臺灣有句俗話“呷緊弄破碗”,從立法院處理DRAM產業的經驗來看,紫光恐怕已把碗弄破了,就算趙偉國有請北京高層向臺灣官方施壓也無濟于事。兩岸之間的往來本來就不只有商業考量,更有政治考量和區域安全的考量。
或許有人認為,立法院出面干預壞了臺灣廠商亟欲逢高出售的好事。畢竟臺灣的許多產業說穿了就是買美國設備、買日本專利之后,在臺灣裝機生產而已。
如果此時有紫光求親,又是高溢價,站在股東的立場而言,哪有不賣的道理?但也有人認為,臺灣歷經40年的奮斗,產業其實并沒有得到大陸買家應有的尊重,隨人喊價,與菜市場買菜有何不同?
其實,現在回想起來,當年立法院阻擋經濟部投資DRAM產業究竟是對還是錯?同樣的,現在立法院再度嚴重干預陸資投資臺灣半導體產業,甚至做出決議要投審會例外遵循,究竟是救了臺灣的產業競爭力?還是傷害了臺灣產業競爭力?恐怕也是見仁見智。
既然立法院阻攔經濟部審查紫光集團的重大投資案,那立法院的理由是什么?什么條件下才有可能獲得放行?總要給國人一個說法。據政黨人士表示,紫光集團近來積極收購臺灣IC業者股權的企圖,究竟是不是單純的企業投資或商業考量?其實各黨派的立委都是有疑慮的。
如果臺灣廠商只著眼短期的股票溢價出售的利益,而不考慮此案對臺灣核心產業及技術的長遠發展的影響,站在國會監督政府的制高點上,立法院一定會設法搞垮這樁買賣。
有批評者認為,臺灣現在的政府根本沒有產業政策,沒有一套完整策略去指導臺灣企業未來產業發展方向,所以變成臺灣廠商只好自己是去找大陸廠商談,甚至找大陸政府談,而不是找臺灣的政府代表去談,這代表政府跟企業間的信賴關系早已蕩然無存。
所以許多商業上看起來是水到渠成的購并案、投資案,在申請書尚未送到主管機關之前,一旦國會先表態,就知道后續申請會不會過了。
至于什么情況下立法院有可能同意紫光投資臺灣的IC產業?根據黨政人士的說法,至少應從企業發展、產業發展、國家安全3層次審慎評估。首先要從企業自己的發展策略來看,任何的合并和并購,有無滿足企業的發展策略?對企業發展有無幫助?
其次,對產業的發展有無傷害?如果對企業發展有幫助,但是對產業發展有傷害,從國家的立場來看,還是不能開放。第三,即使對企業及產業發展有幫助,但若對國家安全有影響,亦需要嚴格管制。
從這里就看得到,立法院的決議并非鐵板一塊,還是有同意的可能。或在某種附帶條件下同意,讓立法院的阻撓成為是兩岸談判中最有價值的籌碼。但最大的問題卻出在誰來定義利與弊?國家安全有沒有明確的界線?是主觀的還是客觀的?
但可以確定的是:紫光強勢收購的行為在美國和韓國都碰到釘子之后,未嘗不是臺灣拉高談判籌碼的良機。立法院的介入難道不是明智之舉嗎?還是立法院的決議終將葬送臺灣產業的未來?值得大家共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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