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義智能汽車?我們聊聊它的未來之路
眼下的汽車產業似乎已經到了一個百花齊放的年代,種種跡象都表明了我們正在處于一個高速發展的十字路口,未來的汽車科技到底會以一種什么樣的形式來改變我們的生活,咱們還真說不好。不過以我們現在的目光來看,未來的汽車生活還是可以窺得個皮毛的。很顯然,智能化是未來汽車發展的一個分支,同時智能化汽車也將從運行方式上徹底改變傳統汽車社會的構成。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277073.htm先來看看在現在的目光下,智能汽車會發展成為一個什么樣的產業結構。據2013年5月麥肯錫發布的《展望2025·決定未來經濟的12大顛覆技術》研究報告顯示,到2025年,智能汽車預估的潛在經濟影響為2000萬到1.9萬億美元,排名則處于3D打印之前,位列十二大顛覆技術的第六位。3D打印產業在眼下市場的熱度大家有目共睹,而智能汽車產業的估值能超越3D產業,可見其影響力。
而最近幾年里,汽車智能化的這一關鍵詞的出現頻率也明顯增加,傳統車型上的娛樂系統逐漸演變成了信息娛樂系統,功能性得以大幅度的拓展。從智能手機的普及速度來看,移動智能化技術在汽車上的普及將以一種更高的速度實現全面的鋪開。據汽車咨詢機構IHS發布的預測報告顯示,通過電腦系統實現無人駕駛的之恩能夠汽車,其發展的速度正在趕超純電動汽車,在2025年左右將走入尋常百姓家,在2035年這一細分市場的全球銷量將達到1180萬輛,占同期全球汽車市場總銷量的9%。
那么,問題就來了,我們這里所說到的智能汽車到底應該是什么樣子的。在普通汽車的基礎上增加信息娛樂系統的車子算不算智能汽車呢?還是一定得是能夠實現無人駕駛的才是智能汽車呢?要搞清楚這個定義,就必須先來聊一聊智能汽車到底都是怎么分類和定義的。
先來看目前業界對智能汽車給出的定義,所謂智能汽車,就是在普通汽車的基礎上增加了先進的傳感器(雷達、攝像)、控制器、執行器等裝置,通過車載傳感系統和信息終端實現與人、車、路等智能信息交換,使汽車具備智能的環境感知能力,能夠自動地分析汽車行駛的安全及危險狀態,使汽車按照人的意志到達所需要去的地方,最終實現替代人來操作的目的。智能汽車的使用目的根據用途不同又可分為軍用智能汽車和民用智能汽車兩種,不同的用途決定了二者間截然不同的設計技術路線。今天我們討論的主要是民用領域。
從定義上不難發現,智能汽車的最終目的是實現替代人的操作。也就是我們所說到的無人駕駛或者是自主駕駛。在民用的智能化汽車上,要實現真正的自主駕駛從理論上來說需要普通的超聲波、毫米波以及厘米波雷達,同時需要3D攝像和控制裝置,還有車聯網技術下的行駛路徑動態導航系統。從理論上來說并非難事,難的只是構建一個智能化汽車的運行網絡與交通環境連接的商業化模型。那么,要實現這個模型,就需要幾個層次化的鋪墊。
根據美國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局對智能汽車定義的劃分,完全實現無人駕駛的智能汽車發展將經歷五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是完全無智能化的層次,在這個層次中,駕駛員是整個智能化系統的唯一決策者和執行者,駕駛者通過控制方向盤、油門、剎車、檔位、起動機等等執行機構實現對車輛的管理。對,就是咱們現在最最普通的汽車。
第二個層次是具有特殊功能的智能化,在這個層次里,車輛開始具備一個或者多個的自動控制功能,通過警告的方式反饋駕駛者執行操作,避免車禍的發生。在這個層次里,智能化系統起到部分決策功能,而執行權依舊歸駕駛者所有。所以我們把這個階段的智能化技術稱之為智能化技術的輔助駕駛階段。
根據不同的運作方式,智能化技術的輔助駕駛階段又可分為兩種。一種是自主式輔助駕駛技術,在這種技術的架構里,車輛與車輛間不產生信息通信,車輛間以各自獨立的形式參與到道路交通秩序中。涵蓋其中的技術包括前方碰撞預警系統、車道偏離預警系統、車道保持系統、盲區偵測系統、夜視系統、自適應大燈等等。對,這一系列技術目前正在得到普及。換句話說,眼下我們正處于智能化汽車社會的第二個階段。
第二種智能化技術的輔助駕駛技術成為協同式輔助駕駛技術,這一技術相比于自主式輔助駕駛技術加入了車聯網的觀念,將車與車的通信融入到輔助駕駛技術中。換句話說,協同式輔助駕駛技術將此前獨立的自主式輔助駕駛技術編制成了一個網絡,每一輛車的輔助駕駛系統不再獨立存在。
智能化汽車的第三一個階段是具有多項功能的智能化,在這個階段中,智能汽車將至少擁有兩個原始控制功能,并且將這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原始控制功能融合起來,實現從駕駛員手中接管這些原始功能的執行權,也就是半自動的駕駛技術。同樣的,半自動的駕駛技術在眼下的汽車社會里也得到了相應的普及,最直觀的就是自適應巡航系統以及前方碰撞預警系統功能融合而來的防追尾自動剎車,在感應到即將發生碰撞時,系統將采取比駕駛者更為迅速的反應來接管車輛制動踏板的執行權。未來恐怕還會加入融合車道保持系統和盲區偵測系統的功能,屆時還將加入轉向的執行權。
智能化汽車的第四個階段是有限制條件下的無人駕駛。這個階段的誕生意味著智能化汽車發展層次進入到高度自動駕駛的階段。在這個階段里,智能化汽車可以在某個特定的交通環境下實現完全自主的駕駛。在這個階段里,車輛可通過自動檢測環境的變化以判斷是否將車輛的執行權交還駕駛者。眼下眾多科技公司和汽車企業所發布的無人駕駛汽車基本就是出于這個階段,需要封閉環境的道路測試條件。作為量產階段的運用,有限制條件的無人駕駛將被率先運用在低速擁堵路況或者泊車情況下的無人駕駛。系統對于車輛的執行權的控制包括了方向盤、油門、剎車等等。目前這一階段還多處于實驗室階段。
第五個層次就是眼下我們能夠看到的最遠的那個階段,全工況下的無人駕駛。這個層次里車輛就可以在任何道路環境下實現車輛的全面自動駕駛。這也是我們能夠看到的最遠的階段。而在普及方面,在今年年初,福萊納的首款自動駕駛卡車就已經獲得了加州高速公路的通行許可,這也是世界上第一款獲得高速公路通行許可的自主駕車車輛。而在這輛卡車上,駕駛者依舊起到監控作用,擁有對車輛的絕對控制權。
那么,是不是實現了智能汽車的最終階段我們就可以高枕無憂的享受無人駕駛的生活了呢?;蛘哒f汽車應有的駕駛屬性就會消失呢?很顯然不是,從智能汽車的第四個和第五個階段,也就是智能汽車技術的高級階段來看,我們都可以發現一個共性,就是駕駛者的絕對控制權依舊得到保留。而且從筆者的觀察看來,駕駛者對車輛的絕對控制權無論智能汽車發展到哪個階段都會存在,而非科幻電影里的全面智能化。因為這涉及到道德倫理和法理方面的相關問題,在人類社會千百年來形成的社會架構里,人類的主導權不會因為智能化的發展而被削弱。關于這個問題,有時間筆者會更進一步的對此進行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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