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數LED燈具功率因素偏低的危害
據悉,供電部門供的電能是以“視在功率”來計算的,但是收電費卻是以“有功功率”來計算的,用戶的“電度表”實為“有功功率表”,兩者之間有一個“功率因數”折扣,所以功率因數是供電部門非常在意的一個數據。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221871.htm目前就國內系列LED燈具產品而言功率因數規定是必須介于電感性的0.9~1之間。若按要求達到此功率因素的照明產品而未達到此范圍,具體影響表現為以下兩個方面。
1.功率因素低,相對應的供電設備的帶負載能力被打了折扣,即降低了帶負載能力。
若某設備能供出100KVA的視在功率,若功率因數為0.7,則只能供出70KW的有功功率了;若功率因數為0.9,則能供出90KW的有功功率,可見提高功率因數很有意義。
2.照明產品功率因素不達標,而燈具本身的輸電線路由于無功電流存在,將會增加輸電線路損耗。
例如功率因數為0.7,要供出70KW的有功功率,則需要供出100KVA的視在功率,輸電線路的電流增大,線路損耗必然增大。
現在對于普通家庭來說主要的照明燈具依然是日光燈管,大多數沒有什么功率因數補償措施,也有加接適當容量的電容器作功率因數補償的,多用在30W、40W大瓦數日光燈上或高端燈具產品上,而市面最為常見的20W以下照明產品基本不涉及功率因素的影響。
電容器相關文章:電容器原理
led燈相關文章:led燈原理
電度表相關文章:電度表原理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