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智能電網中推進分布式能源科學發展的分析
但是分布式能源主要不是解決全局性和大范圍的能源供需平衡和資源優化配置問題,重點是滿足特殊場合的需求,解決特定行業和特定區域用戶的資源綜合利用和能量梯級利用問題。
分布式能源在能源體系中的作用包括:一是實現能源資源的優化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通過熱電聯產或冷熱電三聯產的方式,可以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二是促進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減少污染物排放。發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拓展了分散性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方式,推動了可再生能源的開發。三是解決偏遠或人口稀少地區的能源供應問題。對于偏遠或人口稀少的地區,與采用傳統供能方式相比,采取分布式能源系統在技術和經濟上都是更好選擇。
不論是從基礎理論和歐美國家的發展現實來看,分布式能源都不會取代傳統的集中供能方式,只能是集中供能方式的重要補充。分布式能源與集中式能源系統有各自特點和定位,不存在先進與落后之說,不存在誰代替誰之說,未來二者需要更加協調有序地發展,共同構成結構合理、運行高效、充滿活力的現代能源供應體系。
我國分布式能源的發展要有準確合理的定位
我國的能源資源稟賦、經濟發展階段、生產力布局、建筑結構和居住條件與西方發達國家有很大的差異,因此,決定了我國的能源發展戰略,分布式能源的發展重點和路徑也會與這些國家有很大的不同,不能拿來做簡單的比較。
與歐美國家相比,我國分布式能源發展有自身的特點。從技術類型來講,主要是分布式小水電、熱電聯產和綜合利用機組裝機比重較大。
我國能源資源相對集中并且與能源消費地域逆向分布的客觀條件,決定了集中式能源開發和跨區遠距離輸送仍將是解決我國能源和電力供應問題的主渠道。分布式能源作為我國能源利用的重要方式,是我國集中能源供應系統的有益補充。政府、企業等各個層面都應高度重視分布式能源的發展,但還是應該有一個準確合理、恰如其分的定位,比如將分布式三聯供系統作為電力系統調峰電源的定位和預期是不現實的。調峰電源發電出力是完全由電網調度來控制的,必須具備快速負荷響應能力。這兩者定位有根本的不同,即便增加蓄熱(冷)裝置也很難改變這種差異。分布式能源系統可以起到一定的削峰作用,但是系統調峰還主要依靠抽水蓄能電站和大容量單循環燃氣發電機組。
我國需要因地制宜確定分布式能源的發展定位和發展重點,在進一步做好小水電、資源綜合利用的同時,重點推動建筑光伏和中小型天然氣三聯供的發展和應用。
應分類制定分布式能源的政策并與現行政策有效銜接
分布式能源技術類型多、投資主體不同、裝機規模各異、發電成本懸殊,應在發展定位、項目審批、并網管理、支持政策等方面區別對待,并按照各自特點細化政策措施,避免對各種類型采用“一刀切”的政策。同時,我國現行的政策法規有效地促進分布式能源的快速發展。例如,我國小水電產業發展政策完善,同時小水電開發成本低、競爭能力強,沒必要再制訂額外的政策。《可再生能源法》及相關配套文件為風電等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發展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資源綜合利用電廠認定管理暫行規定等政策有效地促進了余熱、余壓等資源綜合利用發電快速發展,也無需制定特殊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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