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7月1日起施行
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了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46號),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201804/378679.htm規定依據WRC-15議題結論對業余業務、衛星無線電導航業務、衛星水上移動業務、衛星移動業務、空間研究業務、水上移動業務、衛星航空移動業務、航空移動業務、衛星固定業務、衛星地球探測業務、無線電定位業務等進行修訂。
根據國內無線電業務發展規劃和相關部門意見對衛星移動業務、空間研究業務、移動業務、衛星固定業務、射電天文業務等進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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