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浮出水面 中興被制裁是受利益集團博弈的牽連?
3月8日,美國商務部、中國商務部、中興通訊先后發布了一份聲明: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201603/288345.htm美國商務部:中興通訊公司等中國企業違反了美國出口管制法規,因此,將其列入“實體清單”,對中興等公司采取限制出口措施。
中國商務部: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中興通訊:1、作為深港兩地上市的全球化公司,中興通訊致力于遵循國際行業慣例及所在國法律法規;2、中興通訊一直以來積極配合美國所有相關機構的調查,并將繼續保持合作態度,同時與有關各方保持溝通,致力尋求盡快解決事件的方案。
看上去中興像攤上了大事,因為限制采購就意味著美系供應商將集體給中興斷貨,其中包括高通、康寧、NXP、Skywork等。這對以通訊設備和終端為主業的中興來說,幾乎算得上滅頂之災。
但是,事情沒這么簡單。

一份機密文件
2012年3月,據路透社報道,中興與伊朗電信公司TCI于2010年簽訂了一份價值為1億3千萬美元的銷售合同,其中包括了一套強大的監聽系統。而在這套系統中,分別有來自微軟、惠普、甲骨文、思科、戴爾等美國公司的技術和元件。
由于當時的伊朗和美國的關系十分惡劣,后者便對前者采取了貿易制裁。所以,理論上中興提供給伊朗的這套系統便屬于禁售產品。很快,FBI(美國聯邦調查局)便介入調查。
據中興一位名叫Yablon的在職法律顧問披露,在他看到的合同上,中興的確嘗試通過空殼公司——八星北京——向TCI出售美國禁售產品。
另外,Yablon還允許FBI進入他的電腦進行取證,隨即,一些中興的內部文件便被提取并公開。其中包含了一份在2011年9月2日,由中興通訊總裁史立榮親自簽署的《關于全面整頓和規范公司出口管制相關業務的報告》。

在這份報告的“現狀”部分,中興指出:
目前風險最大的是伊朗的在執行項目。
2010年6月聯合國通過了新一輪對伊朗的制裁,雖然制裁本身并不針對民用通訊業,但實踐中也產生了一些影響。更重要的是美國在2010年通過了《全面制裁、問責及撤資伊朗法案》,加大了對伊朗的制裁強度,各國銀行業的風險控制也加大了我司的融資難度。
我司在2010年底與伊朗客戶簽訂了四方項目合同,采取的是半隔斷方式,即由我司向客戶供應自產設備,我司的合作企業向客戶工業美國敏感外購件(同樣的項目,F7指定了一加獨立公司直接與客戶簽訂雙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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