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背后:警惕產能過剩向下游轉移
近日,被視為光伏新政“標配”的光伏發電裝機配額制如期落地。至此,由國家統一規劃發電配額、各省逐級分配額、企業按配額發電、電網保障性收購,這一被光伏業內普遍看好的保障制度歷經波折終于有了實現的可能。然而,與政策東風頻吹不相協調的是,來自業內的吐槽和唱衰聲浪卻此起彼伏,論調大多如出一轍:當前的度電補貼標準缺乏吸引力,明年分布式發電的裝機配額注定難以完成,還是投資開發大型地面電站更有“錢途”。但筆者卻認為,裝機容量配額目標的達成并不存在難題。真正值得業內擔憂的是,下游光伏電站建設已經出現過熱征兆,如果繼續力推光伏電站則無異于飲鴆止渴;若光伏項目的審批權限下放到地方政府,光伏產業會否出現新一輪“大躍進”?困擾中國光伏界多年的產能過剩會否“按下葫蘆浮起瓢”,從上中游向下游應用環節轉移?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192505.htm業內現唱衰逆流:分布式光伏發電沒“錢途”?
國家能源局日前發布的2014年光伏發電配額顯示,明年全國新增光伏裝機容量共計約11.8GW,其中分布式光伏項目約為7.6GW,而地面電站則僅在4.2GW。這也意味著,從明年起光伏應用的主流模式將從當前的大型地面電站向分布式發電演變,我國光伏產業將隨之跨入一個全新的時代。然而,市場對這一光伏應用領域的重大變革卻并不看好,業內更潛滋暗長著一股唱衰分布式光伏的逆流。究其原因,有業者直言,分布式光伏體量小、分布廣、管理難度大,注定其吸引力不如大型地面電站;若政策不加以進一步的傾斜和保障,能源局的宏大規劃將淪為一紙空談。
其實,在各省市征求方案逐步上報的同時,能源局已經對2013年光伏裝機規模做了一個預測性統計。統計結果顯示,今年全國新增光伏發電裝機約10GW;年底國內累計光伏裝機將達16.5GW,包括分布式光伏項目5.7GW,光伏電站約10.8GW。這樣看來,雖然分布式光伏今年才被“扶正”,但整體規模已達到傳統地面電站的50%,后發優勢明顯。如果真如唱衰論者所言,開發分布式光伏項目注定是虧本的買賣,近6GW的裝機容量難道是天上掉下來的么?
其實,一些光伏人覺得分布式光伏發電“沒勁”,主要是與以往的“金太陽”工程相比油水寡淡。當年的“金太陽”之所以能令業者趨之若鶩,就在于其按裝機容量一次性發放補貼,且前端補貼的模式相當于開發商獲得一筆免費融資;一旦中標“金太陽”,開發商無需投入太多資本金即可建成項目,并獲得發電收益。而相比之下,雖然分布式光伏項目的電價補貼水平并不遜于“金太陽”,但補貼卻是在其20年的運營期間按實際發電量逐年發放,這就要求開發商前期投入大量資本金。對于已經習慣了“賺快錢”的光伏電站開發商來說,這種細水長流的收益模式顯然不對胃口,各種抱怨和吐槽也就不奇怪了。
這樣看來,部分業者對于開發分布式光伏項目不上心,說到底還是自身心態浮躁、急功近利。“金太陽”再好也已是昨日黃花,何況其事前補貼的模式致使騙補叢生,廢止是必然的歸宿。不愿靜下心來通過改善運營水平、逐步提高項目收益率來穩健獲利,而總是抱著“撈一把”的心態、指望一個項目短期內就能發大財,失望自然也是意料中事。其實,就分布式光伏發電來看,開發商租用合適的工業廠房屋頂,建成分布式光伏電站之后,以低于電網銷售電價的價格,將所發電量賣給屋頂所有者;而開發商則通過這種“自發自用”形式,獲得政府的額外補貼。有測算顯示,這樣的商業模式,其中長期內部收益率可達12%-15%,不但高于核電、火電等其他發電形式,與開發地面光伏電站相比也只多不少。可見分布式發電并非沒有盈利前景,只是開發商是否愿意安心做好建設和運營維護,耐心靜候收獲的季節。
縱觀國外常見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制度,主要包括德國的固定電價制度、英國的招投標制度、荷蘭的綠色電價制度以及美國、澳大利亞、丹麥等國的配額制。其實從對開發商最有利的角度來看,這些模式中還得數配額制最好。在這一制度安排下,供電公司必須通過市場尋求最低成本、最高效率和最靈活的方式來完成配額標準;而政府的角色則簡化為制定目標、監督政策的執行和實施有效監管。就現階段的中國來看,雖然還面臨電網企業壟斷經營、電價形成機制有待改革等問題;但筆者相信,實行配額制后的中國光伏業,終將向上述發展方向靠攏,分布式發電在中國大有可為。
光伏電站“大躍進”:產業過剩恐向下游轉移!
伴隨光伏發電裝機配額制的落地,就目前來看,我國光伏產業的相關政策已經基本出臺完備,一些細則性、指導性的相關文件也會逐漸頒布并落實,制約產業發展的多重頑疾會得到徹底破解,而產能優化、結構調整則會邁入全新階段。值得留意的是,上游多晶硅、中游光伏組件的過剩產能正在逐步淘汰或消化,而下游光伏電站環節卻出現了過剩跡象,產能過剩有從上中游向下游轉移的趨勢,這不得不引發中國光伏人的高度警醒。
就往年來看,光伏產業的產能過剩主要集中在上中游,而下游光伏應用領域的建設工作明顯滯后,光伏產品對外出口量居高不下,直到歐美相繼對華“雙反”后企業在國外市場折戟沉沙,相關部門和光伏巨頭才將重心轉向國內。而興建光伏電站便成了消化庫存、提振市場最重要的手段,盡管并網效率低下、盈利能力羸弱,但光伏項目的審批速度卻日趨加快。
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盡管剛剛從行業大蕭條中緩過來,一些地方政府、光伏企業在光伏領域的投資狂熱又重新燃起,尤其是興建光伏電站的熱情異常高漲。伴隨配額制的出臺,“十二五”所制定的發展目標會逐漸分攤到地方政府;以目前的態勢來看,裝機容量總目標的達成并不存在技術性難題。值得憂慮的倒是,一旦光伏產業所有問題集中到下游電站環節,則產業鏈條更加脆弱不堪;電站并網和資金補貼不能及時跟進的話,整個產業有可能全面崩潰,中國光伏業的復蘇終將化為泡影。
這絕非筆者危言聳聽。其實,業內對于分布式光伏的“嫌棄”也很能說明這一點。大容量光伏發電基地的上馬符合我國太陽能資源集中、電力行業集聚化的基本特性,更契合地方政府貪大求全、快速出效益的政績思維;而相比之下,分布式光伏的大力推廣在幫助企業消化庫存方面作用有限,效益的釋放需要一個較長過程,還可能進一步加劇并網問題,不受待見也就不奇怪了。其實,多數光伏企業和電站開發商都知曉,并網問題的解決并非一朝一夕,其涉及電網公司、地方政府等多個利益相關者,“大干快上”扎堆建設光伏電站勢必會產生光伏發電能力的過剩和閑置,眼下搶裝大戲看似有聲有色、紅紅火火,其實無異于飲鴆止渴。
在這樣的思維導向下,一旦光伏項目的審批權限下放到地方政府,恐怕光伏產業又會出現新一輪的“大躍進”,只不過光伏電站代替了往年的電池組件工廠。屆時,光伏制造業的產能過剩流毒尚未完全肅清,新一輪的發電產能過剩又將洶涌而來;一個光伏應用大國形象是打造起來了,而光伏強國夢卻是漸行漸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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