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者告贏東芝侵權 認為賠償金偏少提出上訴
“為什么不戴手套呢?”記者不解。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124663.htm“戴手套手感不好,而且手套上有纖維,會影響接口的性能。”李棟說。
訴訟背后
國外廠商從傲慢到愿意協商
對于外資巨頭來說,以往通常宣稱中國IT企業侵犯了其知識產權,但這一次卻被中國IT企業告上了法庭。黃晶說,在愛國者對兩家外資品牌廠商提起訴訟后,外資巨頭的態度是“傲慢且不可一世的”。其中一家廠商的人士對黃晶說,“你們撤訴吧,反正你們也贏不了。”
開庭后,愛國者提供了最關鍵的證據——USB PLUS數據傳輸SATA連接器專利,形勢對愛國者越來越有利。此時,外資品牌廠商的態度開始軟化下來,承諾承擔訴訟費用,雙方達成和解;再后來,外資品牌廠商稱可以考慮向愛國者支付專利許可的費用……
之所以選擇對東芝和惠普這兩家企業上訴,高喆說,這是由于侵權行為所涉及的廠商數量眾多,無法一并提起上訴,因此愛國者分別選擇了美國以及日本兩家代表廠商提出上訴。
而此次沒被列上被告席的其他幾家國際品牌廠商,在去年4月愛國者提出上訴后,總部派人到北京與愛國者展開談判。兩個月的時間內展開幾十輪會談,但一年多下來也沒有取得突破性進展。“他們都在觀望此次一審的結果。”黃晶說,此次法院判決的結果,將有利于愛國者與其他幾家國際品牌廠商的談判。
成功經驗
從實用新型過渡到發明專利
“中國一些企業在把技術或產品完全研發出來后才提出專利申請,但愛國者則恰好相反。”黃晶說。
2004年,愛國者有了將eSATA和USB接口二合一的想法之后,于2005年就申請了一項實用新型專利。2006年,愛國者研發出USB PLUS的初步技術,之后愛國者才申請發明專利,并于2010年獲得授權。
黃晶解釋,之所以要先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是因為實用新型專利從申請到獲得授權大概只需10個月的時間,而發明專利需要嚴格的審查,動輒需要兩三年才能獲得授權。“我們2006年申請的發明專利,是在2005年專利的基礎上修改的,因為專利的優先權從2005年開始算。”黃晶說,這意味著,USB PLUS這項發明專利的發明時間是從2005年開始計算。“只要是其他企業在此之后使用這項技術,都會被法律認定為侵權。”
訴訟時間的選擇也很有講究。在2008年底發現市場上的侵權產品后,愛國者并沒有在第一時間發起訴訟,而是等了一年多后提出訴訟。在這段時間里,USB PLUS技術在全球得到普及。“我們的目的,還是希望這個技術在全球得到推廣。”黃晶說,如果一開始就發起訴訟,實際上是“扼殺”了這個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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