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改所:電信全業務牌照不需等3G和行業重組
課題組報告建議,先對固網運營商發放移動業務牌照,條件成熟后對移動運營商發放固網業務牌照,在電信公司重組和3G牌照發放之前,實現主導運營商的全業務經營,同時強化非對稱管制政策,扶持各項業務的新進入者,盡快推出號碼攜帶等促進競爭的管制政策
中國電信運營商對于固定和移動通信全業務牌照的渴望,已經上升到一個空前的高度——不僅是缺少移動業務的中電信和網通不斷呼吁全業務牌照,就連中移動高層近期也在歐洲路演時指出,公司將獲得固網牌照,通過光纖到戶技術向企業提供包括移動電話、固網及專線等通信服務,要做全業務運營商。
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下稱“體改所”)的一份最新報告也指出,希望發放全業務牌照來解決電信市場結構失衡問題。而全業務牌照無需等待3G和電信重組。
迫在眉睫的全業務牌照
體改所立項的《中國電信市場結構與有效監管研究》也于本周公布。課題組提出,我國已經到了適用全業務牌照的歷史階段。
近期,發放全業務牌照的政策信號已經被密集釋放出來。信息產業部副部長奚國華11月中旬在中國移動通信業發展20年論壇上表示,應該早日發放全業務牌照。
奚國華認為,包括通信以及網絡技術的日新月異,給電信產業帶來機遇的同時也提出了挑戰,催化行業轉型。最典型的就是由于移動業務的高速發展,對于固網的分流替代競爭已經相當激烈,現在兩家固網運營商日子都不好過。發放全業務牌照意味著,電信運營商有望早日同時獲得固定通信和移動通信業務的運營資質。
12月,國家發改委主任馬凱也指出,明年中國將抓緊研究電信企業全業務改革的模式,盡快向運營商發放全業務經營牌照。
體改所市場與產業室主任史煒表示,固網寬帶是傳統電信產業的第一次升級,移動寬帶的商用是電信產業的第二次升級,固網與移動捆綁發展的可移動大流量寬帶是電信業的第三次升級。但由于固網與移動的分離,使大量基于固網帶寬和移動應用的操作軟件胎死腹中。
史煒認為,如果不能盡快使電信運營商成為全業務牌照的擁有者,通過資源優化為本土研發的應用技術創造一個具有更多選擇手段的應用平臺,未來3G時代的通信應用技術可能會重蹈2G時代的覆轍。
一家獨大的不公平性
我國電信市場結構失衡表現為中國移動的“一家獨大”。從2007年的電信運營市場規模看,中國移動占70%,而中國移動一家在2007年上半年的利潤比另外三家中國電信、中國網通、中國聯通的總和還多。
占盡優勢的是中國移動。體改所課題報告指出,由于通信移動化的趨勢,傳統的固話業務正在大規模向移動分流,而很多新型業務基本都是基于移動終端,當中國移動不斷地推出飛信、移動電視、黑莓等等新業務時,固網運營商只能作壁上觀,甚至已面臨窮途末路。
研究報告強調,在競爭上,中國移動無論在存量市場還是增量市場都占有絕對的優勢地位,而且龍頭的地位還在日益擴大。這將影響到中國電信業有效的整體發展的進程,影響到中國電信業參與國際分工的進程和電信企業之間的公平競爭的關系。
中國電信副總裁李平談到中國電信2007年的工作計劃時表示,中國電信將積極申請全業務經營牌照,盤活國有資產。
但是,盡管中移動目前有超過3.5億的手機用戶,穩居世界之首。從全球來看,AT&T、法國電信、德國電信等巨頭,無一不是全業務運營商。中移動要想提高競爭力,走出國內市場,也必須向全業務方向發展。
瑞銀近日曾為中移動在歐洲舉行投資者推介會,之后瑞銀發表研究報告稱,中國移動高層表示,日后有望進軍固網業務,成為全業務電信經營商。
全業務運營不需等待
事實上,業界一直認為,全業務牌照需要隨著3G牌照的下發才能落實。而信息產業部規劃司相關人士表示,全業務運營不需要等待3G和電信重組。
體改所報告認為,從全球電信運營業發展的大趨勢看,不論下一步是否要對電信業進行重組,也不論采取何種方式及選擇什么時間發放3G牌照,盡快地給固網運營商發放全業務經營牌照都是必需的,也是符合電信業發展與轉型要求的。
從中國的具體情況看,給固網運營商發放移動業務牌照,目的是要在電信公司重組前率先完成業務重組。先業務重組后公司重組,改革的成本低。
在3G牌照發放日期不明確和公司重組存在諸多障礙的情況下,優先進行業務重組,使主要運營商相繼成為全業務運營商,對于依靠市場和新業務的力量調整失衡的電信結構,建立相對均衡的市場發展體系,提高中國電信業的整體競爭水平,應是一個事半功倍的方案。
體改所課題組經過具體分析認為,如果固網運營商擁有移動牌照,至少其在發揮已有的寬帶服務基礎上,可以在接入網上不斷地擴充自身的網絡覆蓋實力,而投資成本在初期也遠遠低于移動運營商同類的鋪設成本。
而且,固網擁有移動業務經營牌照后,在語音業務上可以實現固話語音與移動語音的同號捆綁服務,由此,可以給固定電話用戶提供更便捷的通話手段及多種服務選擇,更重要的是使固網公司在轉型中,可以盡可能地減少傳統語音業務萎縮造成的收入損失。
而最大、最具市場前景的發展來自于融合性業務。固網運營商擁有全業務牌照后,完全有能力利用現代通信技術發展基于固定和移動融合的號碼攜帶、IPTV、寬帶無縫覆蓋等增值業務。
課題組報告建議,先對固網運營商發放移動業務牌照,條件成熟后對移動運營商發放固網業務牌照,在電信公司重組和3G牌照發放之前,實現主導運營商的全業務經營,同時強化非對稱管制政策,扶持各項業務的新進入者,盡快推出號碼攜帶等促進競爭的管制政策。
但是,還要注意到,在當前中國移動一家獨大的情況下,即使固網運營商進入移動通信領域,短期內也難以與中國移動抗衡。因此,作為過渡時期的一種調控手段,在全業務牌照發放前后,需要監管部門加大監管力度,對主導運營商實行新的不對稱管制,使各家運營商的市場份額能維持在合理的范圍之內,競爭行為符合市場規則。
以此,通過全業務發展、非對稱管制和新業務競爭,縮小各運營商之間的不平衡發展,逐步解決電信產業結構失衡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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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建言摘錄:
中國電信業實現結構優化的具體對策
一、建立高效、低成本的電信結構調整方案。在中國電信業處在高速發展的階段,特別是新業務、新服務處在打造品牌、創建市場的時期,對電信產業的結構調整必須充分考慮到調整成本因素。
二、以新業務、新服務的發展和創新,重組市場結構,建立公平、有效的競爭體系。
三、國家盡快制定基于信息化整體戰略下的法律法規。建議出臺《對電信運營商經營全業務牌照的管理條例》和《移動通信業務號碼攜帶的實施管理條例》等。
四、獨立監管機構的建立要加快步驟。電信產業獨立監管機構的組建,應是電信主管部門當前工作的重點之一。獨立監管機構的建立要與國際接軌,這對于中國電信業未來進一步對外開放十分必要。
五、在國家規劃大型國有企業整體上市的進程中,市場結構調整的目標既要優先制定,而且應具有持續穩定性。市場結構調整的目標要由主管部門和電信運營商共同制定,特別是要使運營商主動地認識調整的內容,提出規劃設想,而不是坐等政府的調整方案。
六、強化企業內部機制的改造和創新,特別是固網運營商要對傳統的依賴于自然壟斷和行政壟斷時期所獲得的高額利潤的發展方式進行改造,要真正做到新業務創造新機制、新服務創造新水平。
七、要建立多元化的資本結構,強化公平的投融資環境。政府應給予固網運營商和移動運營商同等的投融資政策,包括銀行貸款、設置基金、債券等均給予公平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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