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內容與要求
競賽內容
l、以電子電路(含模擬和數字電路)應用設計為主要內容,可以涉及模-數混合電路、單片機、可編程器件、EDA軟件工具和PC機(主要用于開發)的應用。題目包括“理論設計”和“實際制作與調試”兩部分。競賽題目應具有實際意義和應用背景,并考慮到目前教學的基本內容和新技術的應用趨勢,同時對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改革起一定的引導作用。
2、題目著重考核學生綜合運用基礎知識進行理論設計的能力,考核學生的創新精神和獨立工作能力,考核學生的實驗技能(制作、調試)。
3、題目在難易程度方面,既要考慮使一般參賽學生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基本要求,又能使優秀學生有發揮與創新的余地。
參賽形式
l、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原則上安排在單數年的9月中旬舉行,為期4天。競賽以賽區為單位統一組織報名、競賽、評審和評獎工作。
2、鼓勵設有信息與電子學科及相關專業或已開展電子設計科技活動的高等學校,積極組織學生參加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
3、學生自愿組合,三人一隊,由所在學校統一向賽區組委會報名。參賽隊數由學校自行確定。
4、為鼓勵不同類型的高校和不同專業或專業方向的學生都能參加競賽,全國競賽專家組根據命題原則,將統一編制若干個競賽題目,供參賽學生選用。
5、競賽所需場地、儀器設備、元器件或耗材原則上由參賽學校負責提供。
競賽規則
l、參賽學生應是高等學校中具有正式學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或專科學生。
2、參賽學生必須按統一時間參加競賽,按時開賽,準時交卷。各賽區組委會須按時收回學生的答卷(報告和制作實物)并及時封存,然后按規定交賽區專家組評審。
3、競賽期間,參賽學生可以使用各種圖書資料和計算機,但不得與隊外人員討論,教師必須回避。
4、競賽期間,各賽區組委會要組織巡視檢查,以保證競賽活動正常進行。
5、在競賽中,如發現輔導教師參與、隊與隊之間討論,隊員與隊外人員討論、不按規定時間發題和收卷,以及賽前泄題等違紀現象,將取消獲獎名次,并通報批評。
競賽評獎
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采取“一次競賽、兩級評獎”方式,評獎等級分為“賽區獎”和“全國獎”兩種形式。
1、各賽區負責本賽區的評獎工作,賽區獎的評獎等級及各獎項獲獎比例由各賽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2、賽區評審結束后,各賽區組委會將本賽區競賽優秀參賽隊的設計報告及有關評審材料報送全國組委會,報送的優秀參賽隊數應嚴格控制在本賽區參賽隊總數的12%之內。全國組委會根據全國專家組的評審結果確定全國一、二等獎,獲獎總數原則上不超過全國參賽隊總數的10%。
3、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設立“賽區優秀組織獎”,對當年競賽組織中表現出色的賽區組委會給予表彰獎勵;同時設立“優秀征題獎”,對當年競賽征題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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