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電子管理條例難產 回收體系建設亟待破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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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是全球最大的家電生產基地,也是全球電子垃圾或者說廢舊電子產品最大的集散地。但放眼看去,電子垃圾回收企業魚龍混雜,行業內憂外患。
歐盟WEEE指令以及中國計劃于年底出臺的《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都要求我們用循環經濟的思維去建立中國科學的廢舊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產業體系。反過來說,這個行業要變得健康,也需要相關法律法規的配合。
然而,前路仍然艱辛。
業界千呼萬喚的《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其征求意見稿已經出來一年了。而國家發改委從2001年起就開始著手該《條例》的起草工作。為什么《條例》會“難產”呢?
中國家電協會副理事長、中國廢舊電子電器回收聯盟主席劉福中昨天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電話專訪時透露,該《條例》有可能今年出臺,但任務艱巨,因為還有很多問題沒有解決。
劉福中說,《條例》涉及了電子產品生產商、經銷商、回收者和消費者的多方利益,必須考慮到可操作性、執行性。否則《條例》一旦公布,反而會造成更大的混亂。
從《條例》的征求意見稿看,現在首先是技術支撐不到位。比如,2005年8月起生效的歐盟WEEE環保指令,明確規定了生產企業的廢舊產品回收率和資源可再生利用率,由于歐洲的環保技術水平高于中國,中國如果這兩個指標與歐盟一樣,就會成笑話。而這兩個關鍵指標到底應該多少才合理,需要經過技術測試。
比如日本,是由行業、企業、政府三方共同出資,用50億日元建立了一家示范工廠,從建廠、工藝到設備都拿出一套成熟方案,提交給政府、社會,明確了相關的技術參數,其他各企業按此方案去放大、縮小。
其次是配套政策跟不上,缺少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而上述四方利益的協調需要政策杠桿的調配。而且,政策之間有矛盾。國家環保總局2006年8月出臺的《廢棄家用電器與電子產品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規定“污染者負責制”,污染者就涵蓋了生產者和使用者。而《條例》征求意見稿規定的是“生產者負責制”。
第三,《條例》征求意見稿沒有提到回收體系的建設。中國廢舊電子產品回收現在處于無序狀態,《條例》不應回避這一問題,否則就沒法執行。
而回收體系的建立涉及方方面面,劉福中認為,不能完全依賴走街串巷的個體商販來回收,因為他們難以顧及社會利益,只顧自己賺錢。比如,個體戶收一臺舊冰箱可能給200元,但如果交給環保處理廠,由于有環保費用,肯定出不了這么高的價錢。
劉福中建議,不妨利用以下三個渠道來收集:一是由小區、街道來收集;二是通過以舊換新,由經銷渠道收集;三是通過電器維修渠道。
比如,日本就利用郵局的網絡來收集。而美國加州的法律規定,如果消費者把廢舊電子產品送到環保處理廠,可以憑處理廠開具的證明,拿回購買產品時的消費稅。
最近,中國家電協會、中國家電研究院、中國機電進出口商會、中國舊貨業協會和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共同發起了中國廢舊電子電器回收聯盟。劉福中說,該聯盟目前已吸引了海爾、海信、科龍、格力、美的、志高、長虹等16家中國大型電子企業參與,以求為這些企業在國內外的廢舊產品回收建立一個平臺,今后可以委托第三方或者共同合作建立處理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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