軌道衡在石油計量中應注意的問題
一、前言
目前各煉廠油品交接主要采用三種方式計量:①人工檢尺計量;②軌道衡稱重計量;③流量計計量。一些煉廠利用靜態軌道衡進行貿易計量也是一種好方法,靜態衡確實具有單車計量波動小的特點。但針對每天平均進出罐車 650 節次,使用靜態衡每節車平均稱重用時 3 分鐘,兩臺衡全天不間斷工作也需 17 小時以上,外加調車作業時間,全天24 小時不停工作也不能滿足生產需要,所以使用靜態衡對較大稱重量的企業不具可行性,多數煉油企業選擇購置動態軌道衡也是基于過衡量的考慮。筆者介紹的某分公司鐵路進廠原料和出廠產品計量取消人工檢尺后,一直使用動態軌道衡計量交接,一列 50 節液體罐車從衡上通過只需 4- 5 分鐘完成全部稱重。使用軌道衡進行貿易計量是一件新事物,開始許多人對使用軌道衡交接計量難以接受甚至經歷了較激烈的爭論階段,到現在各方逐漸認同,這是不斷實踐和提高認識的結果,大量確鑿事實表明動態軌道衡應用和發展具有光明前景,用戶現場驗收油品的綜合誤差小是最有力的證明。正確認識單車誤差與批次誤差合理的波動,努力降低用戶索賠和解決兩種計量方式出現的特殊問題在軌道衡運用中應給予足夠的重視。
二、兩種計量方式引起的誤差
(一) 目前交接計量兩種方式并存
軌道衡稱重是一種直接稱量方法,鐵路罐車從衡器上以一定速度通過,重量可直接稱出,確實簡便快捷。但現在多數用戶只能采用人工檢尺方式驗收石油產品,因為一臺軌道衡投資幾十萬元,加上放置稱重計算機的房屋建設,投資在百萬元左右,一般石油公司不具備建立軌道衡的能力,也因收油量不大沒有必要建立。
人工檢尺是一種間接計量方式,通過測量罐車內油品的體積、溫度、密度等參數,查有關標準進行換算,間接計算出重量。
鐵路罐車油品人工檢尺計量方式在空氣中的質量計算公式
式中:m—油品在空氣中的重量,kg、t;
V表—用檢尺方法測出罐內液高,查鐵路罐車容積表得出相應的體積,m3;
[1+0.000036(t- 20)]—罐內油品溫度與標準溫度相差超過±10℃時,油品體積的修正項;
ρ20—油品標準密度。在現場測出視密度和試驗溫度,然后查 GB1885- 1998 《石油計量表》 換算得來, kg/m3;
1.1—平均空氣浮力修正值,kg/m3;
VCF—石油體積系數,無量綱。
目前石化行業中油品貿易仍采用“到岸交接”方式,用戶人工計量驗收油品,扣除正常的運輸損耗和計量誤差外,如果用戶驗收的某批次油量發生超耗,經煉廠派人到現場復測后證實確實超耗,煉廠就要進行賠付。這要求經國家有關部門檢定的軌道衡 (使用中不能人為調整衡器參數) 計量出的油品數量必須和人工間接計量出的數量相符,否則軌道衡再先進也不能投入使用。
(二) 兩種計量方式準確度比較
1、分公司軌道衡經國家鐵道部軌道衡檢定站
檢定后,確定計量準確度等級是 0.2 級,具體允許的誤差是:
2、軌道衡與鐵路罐車人工檢尺計量準確度比較
從上表中看出,軌道衡計量準確性優于人工檢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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