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中美光伏產品貿易摩擦新動向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2月14日裁定,從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地區進口的晶體硅光伏產品對美國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美國政府將繼續對此類產品進行反傾銷、反補貼調查。美國商務部的數據顯示,2012年美國,從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地區進口這類產品的金額分別為21億美元和5.1億美元。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234097.htm透過此案可以看出,中美光伏貿易戰走向縱深,一旦付諸實施,將對逐步走出產業低谷的中國光伏企業帶來更加不利的影響。
2012年,美國對中國產晶體硅光伏電池及組件征收18.32%至249.96%的反傾銷稅,以及14.78%至15.97%的反補貼稅,嚴重降低了中國光伏產品在美國的競爭力。美國對我國光伏產品啟動“雙反”調查后,我國光伏產品對美出口大幅下降,由2012年1月的3.87億美元減少到當年8月的0.85億美元。2013年,中國光伏組件出口額約100億美元,比上年下降27%。其中,對美出口份額占比約10%,出口額比上年下降約50%。
美國“雙反”裁決僅針對中國光伏電池片或使用中國光伏電池片的光伏組件,稅率24%至36%。大致約合每瓦20美分的新增成本,將電池環節置于臺灣地區代工僅增加每瓦5美分的成本,因此,中國大陸企業大規模選擇臺灣地區代工產品。2013年,中國大陸從臺灣采購的太陽能電池有3吉瓦,占到光伏產品總出貨量的30%。美國對中國臺灣地區采取“雙反”新措施,不但影響了我國臺灣地區出口光伏產品,而且也阻截了大陸企業臺灣代工環節這一規避渠道,使我國大陸光伏企業無法再“繞道”臺灣出口。
我國光伏企業盲目擴張導致產能階段性過剩,80%以上的產品依賴出口,加工貿易方式出口占60%以上。美歐相繼實施“雙反”調查,再堵住臺灣“漏洞”,必然會引起供需失衡,導致新的價格戰,致使企業難以實施產品差異化戰略。目前,主要大廠電池組件制造成本約為每瓦0.6美元,而國內市場報價已低于每瓦4元(含稅價),海外報價每瓦0.41歐元,已接近甚至低于企業的生產成本。
美國對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地區光伏產品進行“雙反”調查,極易引發全球范圍內光伏貿易爭端的連鎖反應,使整個產業鏈陷入混亂。為促進我國光伏產業的可持續發展,建議相關企業要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繼續對進口美國的光伏上游產品多晶硅發起“雙反”調查;同時,將多晶硅列入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堵住外商逃避“雙反”稅的漏洞;鼓勵出口企業加大自主創新力度,加快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增加技術創新資金投入,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發展方式;發揮政府部門的政策優勢,從光伏發電采購、入網補貼和融資優惠等政策方面激勵市場,積極培育國內光伏應用市場,推動光伏應用市場發展;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不放棄美歐市場,大力開拓日本、韓國以及南美、非洲及東南亞地區等潛在市場,擴大在新興市場的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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