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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池使用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作者: 時間:2012-09-02 來源:網絡 收藏
          1) 建議電池在+5℃~+30℃(最好25℃)溫度條件下使用,高溫會縮短壽命,低溫容量降低;

          2)不同品牌、不同容量、不同新舊的電池嚴禁混合使用;

          3) 中會產生氫氣,所以要遠離火源,保持通風,防止爆炸;

          4) 請保持環境清潔,過多的灰塵可導致蓄電池短路;

          5) 電池放電后應及時再充電,未充飽的電池再放電,會導致電池容量降低甚至損壞,所以必須配置適宜的充電器;

          6)UPS帶載過輕(如1KVAUPS帶150VA負載)有可能造成電池的深度放電,應盡量避免;

          7) 適當的放電,有助于電池的激活,如長期不停市電,應人工將電池放電,每年2~4次,可利用現有負載放電,時間為1/4~1/3后備時間;

          8) 長期停用的電池(UPS)應充電后貯存,而且每半年需要對電池進行充放電一次,一般對電池進行浮充4~10小時左右,并在電池逆變狀態下工作2~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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